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01版:头版 4下一版
第01版            头版
 

2012年11月2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多地强制推广LED产品被指将引“行业灾难”

选择性执行国家标准欠成熟技术难保道路安全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张艳蕊

选择性执行国家标准欠成熟技术难保道路安全多地强制推广LED产品被指将引“行业灾难”

业内认为,强制更换LED产品对整个行业不仅不是利好,反而是场灾难。CNS供图

“地区性强制更换技术并不成熟、科技含量并不高的LED照明产品让人没法不质疑。更关键的是,产品需要损耗大量的有色金属资源,并不符合国家节能低碳的环保理念。”日前,广州市某电源生产企业负责人胡军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有法不依、忽视照明效率已经成了照明行业的潜规则,若不尽早纠正,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将会更大。

胡军所说的强制更换是指今年5月2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下发的粤府函(2012)113号《印发广东省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3年内公共照明强制普及LED产品。

佛山美博照明总经理冯锐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认为,目前整个道路照明国家标准应该修改。他向记者介绍,LED作为公共照明有一定的危险性。

与此同时,胡军已经联合业内人士上书广东省科技厅、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处,呼吁停止全面更换LED灯,并对技术的不成熟性提出强烈质疑。

所节省费用不够售后服务

一纸通知引发了行业地震。

相关照明行业业内人士纷纷提出异议,认为作为路灯的公共照明系统更换LED灯,其照度不达标会造成道路安全隐患。

胡军表示,并不是所有环境都适用LED照明的,比如城市主干道、次干道路灯就不适合用LED照明,因为LED的眩光大大超过国家标准,照度又大大低于国家标准,这种以降低照明质量来节能的方法太落后,如果单从眼前节电的数量来计算,节省下来的电费远不够售后服务的费用。城市照明应以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为目标,而不是简单的换个光源。(下转第三版)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