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29版:区域经济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29版            区域经济
 

2012年11月13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实现科技与经济的无缝对接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江丞华

实现科技与经济的无缝对接

平朔煤矸石电厂

经济学新古典增长理论的倡导者索洛,通过分析1909—1949年美国经济数据发现,资本和劳动力只能解释一小部分经济产出,因此发现了技术进步的贡献率。

相关分析人士表示,“创新”是一个经济范畴,而非技术范畴。促进科技经济的紧密结合,其实是一种协同创新体制,需要“官、产、学、研、用、介、金”密切合作,促进不同创新主体在合作中各取所长、各得其所、各展其长、各尽所能。

毫无疑问地说,科技进步是企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煤炭企业当然也属其中。

据了解,在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把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技发展的战略基点,大型煤炭企业是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是推动煤炭科技进步的中坚力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有利于大型煤炭企业自主创新战略的实施,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有专家表示,在煤炭产业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步伐不断加快的关键时期,科技创新是支撑煤炭产业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手段。

记者从《国家产业技术政策》中了解到,技术创新是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关键要素。技术创新应该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产品为龙头,以技术开发应用为手段,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目标,重视市场机会与技术机会的结合,通过新技术的开发应用带动整个企业或整个行业上一个新的台阶。

事实上,煤炭作为一次性能源,具有不可再生性,更应依靠科技创新,合理开发煤炭资源。

近年来,我国煤炭企业通过大力实施科技创新,不断革新采煤方法,提升装备水平,加快高产高效矿井建设步伐,着力地促进了煤炭工业发展,究其原因,与煤炭企业按照“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重要论断,大力实施“科技兴企”战略密不可分。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会长王显政表示,煤炭行业通过推进一系列关键技术攻关、大型煤机装备研制和重点示范工程建设,科技创新工作取得明显进步。

随着煤炭科技的不断进步,煤矿技术改造和大中型煤矿建设加快,我国建成了一批现代化煤矿。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全国共有装备现代化、管理信息化、年产120万吨及以上的大型煤矿661处,产量18.8亿吨,占全国的58%;建成安全高效煤矿359处,产量10.2亿吨;千万吨级煤矿40处,产量5.6亿吨;采煤机械化程度达65%左右。

显而易见,大量先进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为煤炭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以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为例,仅2010年,该公司投入科技创新资金就高达5.9亿元,对煤矸石延伸产业链、土地复垦等重点难点课题进行攻关,积极开展露天矿扩能改造、井工矿防治水处理、粉煤灰提取氧化铝系列产品开发等重大技术研发和成果推广,全年实施技术创新项目73项,表彰86项优秀科技项目和6项专利。

因此,我们可以得到一个结论,煤炭企业通过研究、应用和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促进了企业效益和经营规模的快速增长,同样,企业效益的快速增长又促进了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投入的进一步加大,促使企业发展走上了一条科学高效、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

企业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创新,创新已经成为构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主要因素,成为推动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

事实证明,加快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是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基础。按照国家级技术中心体系建设的要求,重整现有企业技术中心架构,高度重视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强产、学、研之间资源的联动,实现科学技术成果化、产业化。

专家提醒,煤炭企业应加大科技开发资金的投入。保证重点技术攻关、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推广应用的需要,重视调动广大工程技术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以煤炭生产主导技术、产业升级技术为突破口,通过引进、消化、吸收与自主开发相结合,促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不断提高。

与此同时,煤炭企业更应完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因为,建立清晰的产权制度是技术创新产权激励的关键。因此,要建立技术创新的产权激励机制,必须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建立知识产权法律,加强和完善专利制度。此外,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内在激励机制。在收入分配制度上,采取技术创新人员的收入与创新成果挂钩的分配形式。在企业产权制度上,承认和保护科技人员的技术创新权,允许创新者以技术创新的知识产权入股,从企业分得利润,激发科技人员的士气,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经济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一体化的浪潮势不可挡,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世界产业环境已经进入了飞速发展的竞争时代。作为市场竞争的主体,企业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如不激流勇进,自主创新,而是安于现状,维持现状,必将随时面临生存危机。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