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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3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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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纵”洋品牌背后的监管瓶颈放弃对跨国公司的迷信和宽容,是管理好它的第一步。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李岷

“骄纵”洋品牌背后的监管瓶颈放弃对跨国公司的迷信和宽容,是管理好它的第一步。

一双售价高达1299元的耐克双气垫篮球鞋,在消费者付出比国外高500多元的价格后,发现只是一个有气垫的产品。基于虚假广告的认定,近日,耐克公司被处以487万元的罚款。据了解,这是迄今为止中国工商部门针对跨国公司发出的一记鲜见的“重拳”。

事实上,跨国公司在产品的质量、服务等方面对中国消费者实施双重标准的事件一直存在,但不知为什么,不管舆论掀起多大的惊涛骇浪,许多事件最终不是大事化小就是不了了之,真正让中国消费者眼眉吐气的不多。

曾是耐克最大的制鞋基地 “这次处罚的金额同国外相比虽然不算很高,但在国内也是破天荒的一个大数额。”北京市德鸿律师事务所朱正良律师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说,这次监管执法究竟能产生多大作用,对未来会产生什么影响,是人们需要思考的问题。

这一事件,一年之后,北京工商局才针对耐克的误导性广告开出罚单。有人猜测,时隔一年,北京工商局终于下定决心向这家来头不小的洋品牌出拳,看来是经过了相当谨慎的权衡和考量的。

业内人士表示,监管部门的谨慎也许有不得已的苦衷。中国曾经是耐克最大的制鞋基地,2001年生产了耐克40%的鞋,生产量在世界各国排名第一。近年来,中国受到来自越南等国的强有力竞争。2010年,越南超过中国,生产量占耐克总产量的37%,中国退居第二,占34%。从优化投资环境的角度而言,面对耐克这样的投资商,监管部门在执法时可能不得不有所顾忌。

这些年,洋品牌在中国搞“双重标准”的行为屡见不鲜。

自2009年以来,强生产品在各国被召回25次,但这些召回基本不涉及中国;丰田汽车多次召回产品,但每次中国大陆都成真空区;哈根达斯冰激凌在国内拥有“贵族”身份,单球价格超过30元,而在国外,一斤仅50元……

国外品牌在中国实施“双重标准”时越来越得心应手。

很多人为此追问,以人性化管理、规范经营为标榜,并在全球范围推广品牌的跨国公司,他们在自己国家时一言一行都绝对合乎法律,以“守法楷模”自居,为什么一到中国言行就大相径庭,处处暴露出资本的血腥与霸道?

对此,人们试图做出各种合理的解释:中国法律法规不健全,洋品牌违法成本过低,起不到震慑作用。执法领域中选择性执法明滋暗长,一些洋品牌借助于并不透明的渠道,能轻松搞定执法者;洋品牌进入中国,隐形成本加大,不得不拉高价格……凡此种种,虽说不无道理,但都只是特殊性的表层解释,更深层次的原因等待着人们探究。

洋品牌的“恃宠而骄”

在耐克事件发生的第二天,有人就在微博上替耐克叫屈:对于著名跨国公司的执法固然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管好自己的企业!大概没人否认,著名跨国公司的质量控制比国内企业要严格得多,他们自己的内部约束比中国企业的内部约束也严格得多。所以,因为产品质量和欺诈消费等问题损害中国消费者利益的更多是我们自己的企业!但遗憾的是,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原因,我们执法中的一个痼疾———选择性执法,往往针对的是跨国公司。这就某一个具体案件来说或许没错,但从全局来说,最终的结果却是恶化了总体的法制环境。

实际上,这种洋品牌“碰不得”的提法由来已久。早在5月份,外交部相关专家就撰写“警惕狭隘的民族主义”一文。文中所列的“狭隘的民族主义”第三条就是盲目排斥跨国公司。专家在文中表示,“中国的大发展,与跨国公司落户中国密切相关。它们带来先进的理念、技术和管理方式,促进中国大发展”、“跨国公司是推动全球化的重要载体,能够从全球范围内优化对生产要素的配置,无疑有极大的优越性。毋庸置疑,跨国公司代表先进生产力。今天,我们不是也正在发展自己的跨国公司吗?排斥跨国公司,吃亏的是自己。”

也许,监管部门对跨国公司宽容和息事宁人的态度我们可以从中找到根源。有人感慨,国人对跨国公司本质的认识已经走入误区。过度的崇拜、过多的信任、过重的礼遇,让中国的监管者变得不自信起来,体现在日常管理中,会使监管部门或多或少存在这样的思维定式:这些跨国公司,管理上怎么着都比国内企业规范,还能出什么大事?从世界大处着想,得饶人处且饶人吧。

针对洋品牌的“恃宠而骄”,有人直言,资本本是逐利而居,不受节制的资本必然要露出狰狞面目。无视法律规则牟取高额利润,这个本质的存在与企业是否为跨国企业无关,与它具有多少品牌文化的宣传无关。

放弃对跨国公司的迷信和宽容,是管理好它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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