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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版            区域经济
 

2012年11月6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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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断国道,省道2.5倍收费据称为浙江衢州地方政府所为,政府称决策权在私营运营商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特约记者金开尔

切断国道,省道2.5倍收费据称为浙江衢州地方政府所为,政府称决策权在私营运营商

320国道切断照

在46省道衢龙段即衢州至龙游段一级公路上的樟潭收费站,被当地百姓称之为“史上最牛收费站”。这个收费站的“最牛”之处就是,当地政府将已建成6年的320国道樟下段人为截断,以确保其收费效益。

从2005年至2011年底,浙江省交通运输等部门已经撤销普通公路收费站点78个(其中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46个)。去年6月,交通运输部等5部委发出收费公路专项清理通知后,浙江省有关取消公路收费的利好消息频频。

尽管如此,樟潭收费站却一直未在撤销之列,当地百姓怨声载道,有关此事的投诉达数百篇之多,当地群众与收费站因缴费产生的纠纷时有发生。

46省道衢龙段10公里,收费是高速公路的2.5倍 《中国企业报》记者从衢州出发沿46省道驱车往龙游方向,过樟潭收费站后不到10公里处,发现有一条被人为截断的公路,而过了这个截口,路标即为320国道。衢州至龙游的这条公路,总长为32公里,是衢州到龙游除高速公路外的唯一通道。据记者调查,46省道衢龙段,如今实际路程仅为10公里,而收费(记者驾驶的是轿车)为10元,也就是说每公里收费高达1元,是浙江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2.5倍(高速公路轿车收费标准每公里为0.4元),是条名副其实的天价收费公路。

既然46省道衢龙段已大部分改为国道,并在衢州环城线的西向保留了320国道航埠收费站,46省道衢龙段的收费依据已不存在,即便要收费,也只能收取其中10公里的费。但事实上,衢龙段的收费仍按原来的公里数收取,也就是说,该路段的经营单位越俎代庖收取了国道的钱。如果收取国道通行费是合法的,那么,就意味着不足20公里的衢州市区范围内国道,设立了樟潭与航埠两个收费站,显然也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

据了解,46省道衢龙段收费单位为衢州通衢公路经营有限公司,是一家私营企业,1999年取得该路段经营收费权,收费年限至2019年。

国道建成6年未通,官方称通行需私企同意

320国道樟下段(樟潭至下张段)于2006年建成。该段建成后,过境车辆将从衢州环城线穿过衢州主城区,也不再进入衢江主城区,大大改善衢州市区和衢江区的环境卫生,给当地百姓的出行带来极大便利。但由于320国道樟下段连接着46省道衢龙段,国道通行将不再经过樟潭收费站,因此,当地交通部门就将建成6年的国道连接处截断至今。

外围国道被封,滚滚车流横穿衢江城区,大卡重货呼啸而过,居民出行提心吊胆,特别是沿线居民日夜忍受超强的噪音粉尘污染,不堪其扰。龙游人的购物出行因为收费原因,很多都选择前往金华方向,影响了当地的经济发展。

今年以来,当地群众的不满情绪凸显,通过政府网站、市长信箱、新闻媒体等平台进行投诉,也曾发生过数十辆车围堵樟潭收费站的群体事件,但收费依然继续。面对越来越高的群众呼声,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的回复也是千篇一律,甚至是一字不差地重复着一句话:“多次与衢州通衢公路经营有限公司沟通、协调,通衢公司一直以来不同意樟下公路与衢龙公路连接。”

究竟是何原因让当地政府置百姓呼声于不顾,樟潭收费站的存在给当地的百姓生活和经济带来了怎样的影响,通衢公路经营公司的收费理由究竟是什么,收费路段已发生根本性改变,收费合不合法等等,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记者手记

置万家利益于不顾,为的是维护一家的利益,这样的做法显然有悖于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樟潭收费站的存在,也严重影响了当地经济的顺畅发展,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即便是通衢公司46省道衢龙路段的经营期限未满,但实际收费里程已缩短了2/3,却仍按原收费标准收取也极不合理。一切经济行为都必须符合经济发展规律,不管什么样的管理条例或规定,都是围绕社会稳定、经济繁荣这个主题,既然46省道衢龙段的收费行为已引起百姓强烈不满,樟潭收费站理应取消,以宽民心、以慰民愤。

当地政府以切断国道的做法来维护收费者的利益,实际上也是慷国家之慨,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按双向四车道的标准建设,每公里4000万元左右成本计算,被截连接路段3公里,投入也高达1亿多,1亿多的投入“休眠”6年,这样的损失又由谁来买单?

也许衢州市交通部门有这样那样的难处,但总归不能将难处嫁接给人民群众,毕竟我们的政府是人民政府。

社会稳定经济才能发展,社会稳定也是经济发展的前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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