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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6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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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全额罚息”引发舆情危机

来源:中国企业报  

信用卡“全额罚息”引发舆情危机

尽管信用卡“全额罚息”早已是老生常谈,但这项备受诟病的“霸王式收费”多年来仍然没有得到解决。10月29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了王某在中国民生银行透支11万5年后要还44万的案例,此事立刻引发了网友的集体“炮轰”。在接下来一周的时间里,该报道被媒体转载1000余篇次,数百家媒体参与了报道和评论。

专家指出,诸如此类的银行“霸王式收费”或“不吭声收费”这样的收费方式,尽管合法但却不合理。网友认为,银行全额罚息“太黑了”,对消费者极其不公平,因为很多人并不是恶意透支,而是有时疏忽把“大头还了零头忘了”,银行应该只对未还款的部分计息。

银行:这是对违信的惩罚,符合国际惯例

面对全额罚息的质疑,一位股份制银行信用卡相关负责人表示,全额罚息符合国际惯例,而且这种计息方式也符合银监会规定。

另有银行人士表示,信用卡其实是一种无抵押的小额贷款,银行对于不能还款的持卡人承担着较大的风险。基于持卡人对信用的违背,银行认为有必要把部分风险弥补费用和不信任惩罚叠加起来,对透支的全部费用进行罚息。

专家:“全额罚息”的“国际惯例”是在偷换概念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银行所谓的“‘全额罚息’是国际惯例”是在偷换概念,中国的信用卡存在免息期,国外的银行就没有这个概念,更不存在所谓“罚息”,利息就是利息,对没有还的钱收取利息是天经地义的,但中国的银行对持卡人已经还过的钱仍收取所谓“罚息”是不对的,利息不是“罚”的,更不应该“全额罚息”。

律师:全额罚息涉及霸王条款

律师指出,作为储户来说,没有还的款项罚息合理,但已经偿还的金额还要按照相关合同来罚息,这就存在不合理的情况,可以认定为霸王条款,储户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权。

法律专家认为,滞纳金属于违约金的一种,有督促持卡人按时足额还款的作用。然而,如果收取的滞纳金超过本金,就明显违反民法通则中的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媒体

中国广播网:“全额罚息”并非国际惯例

韩国信用卡并非“全额罚息”,但如果多次透支信用卡,不仅会影响个人信用,严重时甚至会给找工作带来麻烦。

法国信用卡罚息也只是按照没有还上的部分来计算利息,一般当地人不会恶意透支,因为这样一来信用卡会被冻结,也相当于在法国无法生活。

美国信用卡不存在全额罚息的现象,而且,美国推出了新的规定,给信用卡用户还款又降低了门槛。

澳大利亚不少银行实行全额罚息,不过,在扣除利息之前,银行的通知工作也会做得很到位,保证用户不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遭遇大笔利息扣除的困境。

《工人日报》:拿什么撼动“全额罚息”?

说到底,国内绝大多数银行坚持全额罚息,无非是“利益最大化、责任最小化”的趋利避害思维作祟。在信用体系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借此将商业风险更多地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同时也为自己开辟一条牟利新路。

在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垄断性强、竞争不足,而消费者又处于弱势地位的情况下,仅靠个别银行的“鲇鱼效应”、媒体的连番炮轰和公众的“用脚投票”,注定无法从根本上撼动全额罚息。

《北京晚报》:全额罚息有失公允

银行对于持卡人未偿还全部透支金额采取何种罚息方式,目前尚无法律进行统一要求,银行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规定。因此全额罚息并不违反法律。但是由于此种计息方式非常苛刻,惩罚力度也过高,绝大多数银行都死抱着全额罚息的方式不放,主要是因为全额罚息的收入可观,银行不愿意放弃这块大蛋糕,用所谓的国际惯例来做挡箭牌。

网友意见

@娜朵桃花:全额罚息不合理,我欠1000元,还了999元,还剩一元,结果银行按照1000元的计利息,比高利贷还厉害。银行坑人啊,国家应该采取有效措施,立法规范,保护广大人民的切身权益。

@徐汇片警小明:银行就是个神奇的地方,对他有利的便是和国际接轨,对他无利的便是符合国情,多吐钱了来得比警察还快,钱吐少了对不起明天来我行核对。

@梦道2028:国家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在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四倍之内的,国家才给予保护,但信用卡年息本来就高达18%,现在银行信用卡全额罚息的制度下,利息已经远远高出了4倍额度,再加上滞纳金,完全就是高利贷。———卡奴的生活

@劲哥铁马:媒体曝:信用卡零头欠款,银行全额罚息!我想到前几年因银行工作失误,取款机出问题,多取钱以盗窃罪被判刑,而此次银行的行为简直是抢,可是却没有人管,为何,姓公!2012中国企业500强统计,制造业272家上市企业利润没有5家大银行多!生动地给我们诠释了什么是垄断!呜呼哀哉!!

@黄胜友:全中国民众,都为各大银行打工!中国银行系统已成为过街的老鼠,令人深恶痛绝的行业!别说高息罚款,就是同行异地取款,都收取巨额的手续费,什么世道吧!公开抢劫储户口袋里的辛苦钱。

@风-Up-in-Air:中国人的聪明都用在钻空子上了,实在是个诚信缺失的社会,不是去批评无诚信恶意透支不还钱的人,反而去质疑基本底线,可悲。

舆情解读

今年上半年,国内信用卡发卡量已突破3亿张。刷卡消费在改变人们消费习惯的同时,霸王条款、乱收费及罚息不合理等问题也不断见诸报端,考验着持卡人和银行双方。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对于持卡人恶意透支、拖延还款的行为,银行给予适当惩罚情有可原。对于已还款部分来说,消费者已经履行了信用义务,但却面临着“还款差一元却按万元罚”的全额罚息,严重刺激了公众和媒体的神经。与此同时,有媒体报道称“5万误存信用卡取出竟要25天取溢缴款需收手续费”,两者相较之下,信用卡少还款要全额罚息,取溢缴款要收手续费,“霸王条款”不言而喻。

通过分析最近几年的媒体报道可以看出,针对信用卡全额罚息引起的质疑声此起彼伏,每次银行都拿“全额罚息属于国际惯例”作为挡箭牌。然而,经媒体证实,所谓“国际惯例”并非完全如银行所说。该说法非但没有消减舆情攻击的压力,反而加深了公众对齐“傲慢”、“推诿”的刻板印象。而且工行等取消信用卡全额罚息也足以说明,所谓的“国际惯例”只是一个笑柄。

在网友一边倒的指责声中,也有部分网友在反思,为什么没有人去批评无诚信恶意透支不还钱的人?通过统计以往案例可以看出,在银行遭遇恶意透支行为最终对簿公堂时,作为受害者一方的银行,获得舆论同情的情况极为少见。

近年来,各大银行在信用卡发行上“跑马圈地”,以赠送各色礼品为诱饵,推介信用卡。而由于在审核和发放信用卡的过程中对申请人的经济实力、信用程度、还款能力、信息真实与否等缺乏足够的评估。一方面导致有持卡人被冒名办卡、冒名消费,另一方面由于银行授信金额超出了持卡人的还款能力,导致持卡人过度消费,无法按时还款。

当下,舆论对银行损失的不同情已经释放出了一个危险的信号,如何正确应对舆论的抨击,引导舆情走向,挽回信用卡服务形象,不光是各大银行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同样也是提高自身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撰稿:中企舆情实验室

(执笔、数据:汪大伟)策划:中国企业研究院数据提供:优讯时代(北京)网络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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