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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版            产业公司
 

2012年11月6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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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价救援费本身就亟待“救援”,对拖车服务业务这种融市场化与垄断性于一体的“怪胎”,完全可能用市场化来定价。

天价拖车
隐藏利益链条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陈青松

天价拖车隐藏利益链条

天价拖车费,一直备受公众诟病。

短短几公里,动辄数千元,让车主闻之色变的天价拖车费现象却在全国一再发生。

《中国企业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高额拖车费是个“三不管”项目,交警队只管审核不管收费、发改委只制定标准不管定价,物价部门也不管定价。天价拖车的背后隐含着一个利益链条。

拖车价格乱象

近日,有事主张女士(化名)向《中国企业报》记者反映,10月24日凌晨,她有一辆总重8吨的货车在北京五环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受损很严重。为了不阻碍交通,她先行联系了一家拖车公司将拖车拖走。

拖车公司来后,将张女士的货车拖了两公里拖到附近一个停车场。

然而当张女士第二天去拖车公司领车的时候,拖车公司交给张女士一个收费单子,一共要8700元钱的拖车费。其中有7000元的拖车费以及其它费用1700元。“两公里的距离,拖车费却要8700元,实在高得有些离谱。”张女士表示。不过,拖车公司北京顺达救援公司相关负责人对《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7000元钱并不算高。

而在回答记者拖车公司收费标准是如何制定的时候,该负责人表示这是行业标准,国家并没有具体的指导价格,而且收费价格“并不是一家定得了的”。

此外,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车辆吨位不同,公司将救援车辆分为特型A车,大型车、中型车和小型车,并按救援车辆型号制定了300到7000元不等的出车费。由于张女士的车自重8吨,属于特型A车,出车费就应当是7000元。

《中国企业报》记者调查发现:各家拖车救援公司无论是从起步价还是每公里收费都不一致。而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各家拖车救援公司价格也相差悬殊,有的2000多元起步,有的则在3000元以上。

以张女士重8吨的货车为例,记者以车主的身份询问了国内多家拖车公司:其中,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救援公司表示,起步价2000元,每公里收100元;北京114汽车救援公司表示,起步价2500元,每公里收45元;北京华通联合汽车救援公司则表示,起步价800元钱,每公里收25元。

多家救援公司还表示,拖车价目表由公司严格制定,均为按里程数收取金额,无乱开、乱收和高得离谱的现象。

北京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拖车收费目前没有政府定价,不在政府定价范围内,具体价格是由商家根据成本和市场自主决定的。

行业背后或存利益链条

除了张女士,近几年有关天价拖车的事件在全国各地频频发生。

北京市百瑞(深圳)律师事务所齐向前律师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拖车公司应当是跟高速公路公司有合作关系的,高速公路公司将限定区段的拖车业务授予一定拖车公司,双方长期合作。就商业角度看,也是正常的。

“但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拖车公司与高速公路公司间的业务合作,是否有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因素介入,比如权力指定?二是拖车公司是否以普通市场主体身份,按商业规则进行运营,而非因特殊业务享有任何方式的特权,比如强买强卖?”齐向前律师说。

另据媒体报道,10月21日,辽宁境内的一起交通事故中,事故方被开出1.45万元的天价救援费,同时高速交警要求事故责任方车主给修理厂10万元“修理费”押金的做法,令公众将视线转移到交警与清障企业之间的千丝万缕的利益关联之上。

齐向前律师表示,拖车公司天价收费的原因,应当有两个因素促成:一是垄断经营所致,因其对某区段的高速公路拖车业务通过某种方式取得了垄断的经营权;二是管理缺失,主要是价格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行政管理缺失以及高速公路公司履约过程管理缺失。

据记者了解,2010年国家发改委和交通部联合下发《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社会救援机构实施救助,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指定救援机构。

同时,各地要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交通运输部门要在充分调研和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统一规范收费项目,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并要求各地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将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及救援电话等服务信息向社会公示。

两部委的通知被公众视为对拖车行业天价收费的“紧箍咒”。然而规定下发后,执行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有评论认为,类似于拖车公司这样的市场主体之所以出现,根本原因就在于公权力机关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从而为市场主体提供了寻租空间。

齐向前律师向《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天价收费当然是不合理和非法的,一没有收费依据,二违反公平、诚信等民事活动基本原则。其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合同法》、《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诸多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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