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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            论衡
 

2012年10月3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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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最难啃的硬骨头”的财税体制改革,已经呈现出加速迹象。

财税央冷地热显税务改革曙光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陈楚楚

财税央冷地热显税务改革曙光

王利博制图

近日,财政部公布了2012年9月份的财政收支情况。9月份,全国财政收入8258亿元,比去年同月增加881亿元,增长11.9%。其中,中央本级收入3664亿元,同比下降2.4%;地方本级收入4594亿元,同比增长26.8%。财政收入中的税收收入6784亿元,同比增长5.8%。中央收入下降2.4%,地方收入增长26.8%,一升一降,可以看出,这一现象是过去长期非理性畸形增长的理性回归。

一边是经济下滑导致的关税、所得税等中央税收大幅缩减,另一边是地方房地产交易的“土地财政”爆棚,中央与地方在财政方面渐现“冰火两重天”之势。当然,财政收入出现负增长主要是受企业利润下滑、进口环节税收下降影响,但是,更重要的是受结构性减税政策影响。9月财税数字表明事权与财权统一的重大转变正在到来。

从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来,在事权与财权中出现了“财税权上收,事权下放”,县乡(市区街道)基层财政日益困难,对中央、省、市转移支付拨款依赖程度越来越高的现象。多少学者为财政制度改革而呼吁。被称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最难啃的硬骨头”的财税体制改革,已经呈现出加速迹象。

钱都到部委来了致地方财政压力过大

我们知道,分税制以前,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比重为22%左右,分税制以后,变为52%左右;分税制以前,地方政府用接近80%的财政收入支撑着不到60%的财政支出责任;分税制以后,地方政府用48%的财政收入,支撑着80%左右的财政支出责任。

1993年终于出现了这个变化,中央政府不但趁改革之机将大量优质税源上收,而且将很多本来应由其承担的公务下放到地方(比如义务教育);最后,这次分税制改革尽管赋予地方政府以地方税的征收权,但是税源集中或者增生潜力巨大的税种(比如增值税、企业所得个人所得税)都被列为中央税或者共享税,地方税的税基和税率也完全由中央政府确定。于是出现“中央财政很好过,省级财政也好过,市级财政过得去,县级财政真难过,乡级财政没法活”的现象。

以2011年为例,全国财政收入103740.01亿元,比2010年(下同)增长24.8%。加上预算安排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500亿元,使用的收入总量为105240.01亿元。全国财政支出108929.67亿元,增长21.2%。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92亿元和地方财政结转下年支出1918.34亿元,支出总量为113740.01亿元。全国财政收支总量相抵,差额8500亿元。

其中,土地增值税(+61.3%);企业所得税(+30.5%);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29.3%);关税(+26.2%);出口货物退增值税、消费税(+25.6%);个税(+25.2%)。唯一出现负增长的是:证券交易印花税(-19.4%)。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分配改革和调整,应该增加地方政府收入,逐步降低其对卖地收入的依赖。

财税体制缺陷造成腐败和社会动荡两大恶果

由于存在严重的体制缺陷,转移支付到了县乡这一级政府很难做到透明、规范,到底有多少转移到了最需要的县乡政府手里,恐怕只有天知道。其中相当一部分转移支付是通过专项补助进行的,至于补给谁,不补给谁,补助量的多少,既缺乏严格明确的规定,也不是严格依据事权而定;既没有公开的预算,也不受人大的监督检查,完全由官员个人负责操作,这就难以避免拨款的随意性,也极容易造成县乡财政收入的不稳定、不公正。无奈的基层官员们只好托人情、走关系,于是官场中“潜规则”盛行,贪污腐败案件层出不穷,所谓通过“驻京办”谋取项目经费、“跑部钱进”指的就是这一块资金。

地方政府钱不够花,就卖土地。许多城市财政主要依靠出卖土地筹集收入。由于出现了巨大的财政缺口,地方财政只得自行“创收”,“土地改革”之类现象便应运而生,导致整个国家财政秩序紊乱。地方政府没那么多钱,却要办那么多事,那么地方政府首先是寻求中央的转移支付,“跑部钱进”,中央有政策变化马上就跑到北京,要项目要钱,再就是贷款搞建设,以“准地方债”的方式达到筹集资金的目的。这种大发“土地财政”财,靠收土地出让金维持政府的正常运转,恰恰是这些导致了官民矛盾的激化社会不稳定和种种腐败现象的出现。

坚持事权与财权统一的改革方向

如今的税制改革步调已与很多经济领域的改革步调保持了基本一致,进入视野的税种改革呈现出的是必须改的迫切性和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复杂性。应该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狠抓增收节支。我们寄希望于一种新型的、与事权相匹配的分级财税体制产生,再辅之以中央、省两级自上而下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必须有效地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不仅“土地财政”、房地产虚高等种种弊端会消失,还可以形成一种使我国“长治久安”的财政体制。

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按照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原则,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0月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四季度经济工作时表示,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好结构性减税政策,强化预算支出管理,防止年底突击花钱。针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在既定的预算范围内保障重点支出。

财政是国家各级政权“以政控财,以财行政”的分配体系,可以说,事权和财权的呼应性,是保证财税体制安排能够正常运转的内在要求。在上层,税制改革步调已与很多经济领域的改革步调保持了基本一致。改革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规范专项转移支付,提高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要健全预算制度体系,逐步形成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有机衔接、完整的政府预算制度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我们看到,这一切,正在铺开。

中央财政出现负增长,将限制进一步财政放松政策的实施,对“稳增长”不利;当地方财政由于土地财政的补充逐渐充裕,或许将为地方先前出台的各项投资计划提供资本金,让计划投资项目尽快落到实处,这将对第四季度经济企稳起到支撑作用。我们希望,不能从眼前或者局部出发,要从根本上考虑,向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走,不要后退。

财政部称,地方财政收入增长是受近几月以来房地产市场交易量增加带动的相关税收增加以及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征管加强的影响。我们希望,把种种偶然转化为必然。构建财权与事权相顺应、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是“十二五”时期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关键,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保障,也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应有之义和重大事项。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合理调整政府间财政收入划分;以房地产税、资源税等充实地方税体系;完善纵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改进横向转移支付制度;完善税源总分制度等。

被称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最难啃的硬骨头”的财税体制改革,似乎已经现出加速迹象。我们为这条来之不易的财税消息而高兴,也为这种局面能否保持下去而担心。我们希望地方财政增长一天天热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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