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摸底中国企业在美投资深度
探究状告奥巴马的案外意义———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张龙
探究状告奥巴马的案外意义———三一摸底中国企业在美投资深度
被称为国际版“秋菊打官司”的三一集团起诉美国总统奥巴马一案,时刻牵动着正在准备“走出去”的中国企业神经。
三一集团公关负责人陈志婷日前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证据、材料都已经准备好,公司对11月份的开庭充满信心。
三一集团走上诉讼的道路是被逼无奈。本次诉讼起因于三一集团在美国的风电场投资遭到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禁止,美国总统奥巴马为此签署禁止令,这是美国总统22年来首次以安全为由阻止外来投资。2010年8月,三一集团在美注册成立罗尔斯公司,该公司为三一集团在美国开展风电投资与建设的关联企业。但奥巴马的一纸禁令让罗尔斯损失了2000多万美元。
有知情人士向《中国企业报》记者透露,三一集团最开始也不想打这场官司。美国规定提起诉讼的期限是45天,三一集团是在最后一刻才决定放手一搏。
法理上存在胜诉可能
著名跨国诉讼律师郝俊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从法理上来讲,这个案子的确存在胜诉的希望。美国是一个三权分立的国家,政府的行政权和法院的司法权以及国会的立法权是分开的,这样如果法院最终认定总统的行政命令违反了宪法,或者说某些国会通过的法律违反了宪法,从理论上来讲美国的法院是有权力做出改正的。(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