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05版:中国企业评论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05版            中国企业评论
 

2012年10月23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三一起诉奥巴马行动比结果更重要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周俊生

三一起诉奥巴马行动比结果更重要

国内著名的民营企业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备受关注的起诉美国在美投资委员会(CFIUS)及美国总统奥巴马一事进行通报。一家中国企业起诉美国政府机构和美国总统,这不仅开创了中国企业的先例,即使是在美国方面,贵为总统者遭遇一家外国企业的起诉,在美国历史上也是头一遭。当然,就这起个案来说,三一要想赢得胜诉是非常难的。这起诉讼案的关键在于,根据美国的法律,奥巴马作为一个主权国家的现任总统,他下达的命令可以不接受司法审查。

三一集团在美国市场所遭遇的困境,虽然在表现形式上与华为和中兴的遭遇不完全一样,但是美国方面所依据的逻辑却是基本一致的。一方面,美国已经确立了市场经济体系,对于来自国门之外的企业,他们没有任何理由拒绝,然而,自我经济利益的需求又使他们不甘心于别国企业在其市场上的长驱直入,因此不惜违反基本的法律,以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为由对中国企业合法的经营活动横加干预。美国对外执法管理当中的随意性在这起案件中暴露无遗,美国方面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本国法律,也违反了国际法。

因此,三一集团此次对CFIUS和奥巴马总统提起的诉讼,有着比其结果更为重要的意义。不管结果如何,三一集团以这种寻求法律的行动告诉美国,对市场的管理必须严格限制在法律的框架内,这种要求不仅是对别国企业的要求,也是对作为市场管理者的政府乃至总统的要求。在19日我国商务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已经明确表示,三一集团起诉奥巴马,是中国企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的选择。对于中国企业在美投资项目再次被拒绝批准,商务部将密切跟踪事态的进展。我们期待,美国方面能够通过这起诉讼案的发生,积极地反思自己的行为,以真正的WTO精神来对待中国企业在美国市场的拓展。来源:《北京青年报》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