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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6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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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2年10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明确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20年后,2012年10月10日———《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52号文件)发布,决定取消和调整314项审批项目。国发52号文件同时指出,“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
  国发52号文件的颁布,是对市场经济的重要推进,无疑是对中国确立市场经济体制目标20周年的最好纪念。

近百项涉企业行政审批取消国务院调整和取消314项行政审批,并指出凡公民能自决的,政府都退出;凡市场能调节的,政府都退出———新“两个凡是”之下企业有喜有忧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王敏

近百项涉企业行政审批取消国务院调整和取消314项行政审批,并指出凡公民能自决的,政府都退出;凡市场能调节的,政府都退出———新“两个凡是”之下企业有喜有忧

CNS供图

“取消行政审批的经济学意义是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对企业有直接意义。企业如果做什么都要申请,运行效率不但很低,而且会错失市场机会,等于国家给企业设置障碍,绊住了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脚步。而伴随着314项审批项目的取消和调整,预计企业的经营会产生良性趋势。”10月14日,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中粮集团旗下公司高管董晓光乐观地表示。

但是,也有不少经济人士表达了自己的担忧———不能让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重现“新36条”的尴尬处境。“新36条”名义上为民营企业松了绑,但因为缺少实施细则,玻璃门、天花板的状况还是得不到根本改变。十年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最终能否真正为企业松绑?只能让时间说话。

利好民间投资和小微企业发展

对此次审批项目的取消和调整抱乐观态度的远非董晓光一人。北京大学风险投资研究所马光远博士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说,自己就取消行政审批项目专门写了一篇文章表达对此举的欢迎。(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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