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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版            产业公司
 

2012年10月9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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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清淡 小产权房暗潮涌动

来源:中国企业报  

楼市清淡 小产权房暗潮涌动

(上接第十版)

“政府的处理方式大概有以下几种:拆迁、搬迁、处罚和补交土地出让金。”罗旷律师对《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然而,对于搬迁或处罚来说,在实际操作中不具有可操作性,因为一些小产权房在建筑时也是有合法手续的,建筑物本身是合法的,只是其在转让过程中违反了集体土地不能自由转让这一条。而至于补交土地出让金则更不具有可操作性了,如果补交给国家,但土地是该集体的,不能补交给国家;如果补交给该集体,集体自己处置自己的财产不存在补交的问题。”

“个人认为,小产权房问题也不是不可以解决的,首先国家应修改法律,规定集体土地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自由转让,既然集体土地属于集体所有,集体应享有自由处置的权力,这样就可以解决小产权房的问题。”罗旷说。

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表示,面对庞大的“小产权房群体”应采取正视的态度,他建议区别对待,通过政策调整、追责等方式,让小产权房合法化。首先把小产权房所占土地按性质划分:耕地上所建、建设用地上所建、自家宅基地节省土地所建。他认为,后两者应给予合法化。对于耕地上所建设的小产权房,也要一分为二的对待:对于刚刚建设、规模小又违法违规的小产权房,应该立即予以拆除;已建设多年,居民已经入住多年的小产权房,他认为,在追究责任后允许其合法化。

北京市国土局新闻办相关人员向《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目前只是公示了这些项目,提醒购房者不要购买,接下来更具体的方案还没有确切信息。不过,小产权房项目成因不同,规划、土地等具体情况也不同,不会一刀切处理,将结合每个项目具体情况,提出具体的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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