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逼企业加快国内市场开发
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调查立案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陈玮英
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调查立案倒逼企业加快国内市场开发
从光伏组件到电池片再到硅片,中国大多数光伏企业都难逃厄运,都将应对来自欧盟的反倾销调查。
9月6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硅片、电池片以及组件发起反倾销调查。这是我国历史上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争端。据欧盟委员会统计,2011年,中国向欧盟出口了价值210亿欧元(约合265亿美元)的光伏板及光伏组件。
而这一结果早已在企业的意料之中,“我们早就想到了这个结果。”日地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振军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现在企业能做的就是积极应诉。
积极应诉争取较低税率
“中国电池组件70%多是销往欧洲市场的,从依赖程度看,有的企业高度依赖欧洲市场,达到了90%多。”王振军如是说。
根据欧盟委员会相关要求,自立案调查之日起的15天内,也就是在9月21日之前,应诉企业需将抽样调查问卷填写好交给欧盟委员会。目前,各地光伏企业正在积极准备相关应诉工作。
按照欧盟相关法律,立案之后9个月内会作出初裁,15个月内终裁,终裁结果由欧盟27个成员国政府进行投票后方能生效。
昱辉阳光集团CEO李仙寿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昱辉阳光将积极应对欧盟反倾销调查。“昱辉会与国内光伏企业以及欧盟合作商共同上诉,但欧盟双反短期内对昱辉阳光影响不大。”
据统计,按去年出口产品价值计算,浙江省涉案价值将达25亿美元,正在积极应诉的企业超过了40家。浙江省商务厅公平贸易局局长张勇表示,25亿美元还只是表面,实际上的损失还应该包括对就业、对当地经济发展等诸多影响。
但与美国不同的是,虽然欧盟也没有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但认为中国是一个转型经济国家,可以根据具体企业的情况来审查企业是否按市场规律运作。浙江省太阳能光伏产业对外贸易预警示范点负责人、杭州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协会秘书长赵永红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如果企业配合欧委会的抽样调查,并最后被认定市场经济地位,就会获得较低税率。而如果企业不积极开展应诉,将被调查机构认定为不合作企业,会面临全国性高惩罚性税率。“美国反倾销初裁税率从30%多一直到近250%,悬殊之大可见一斑。”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被发达国家认为是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新能源产业,从一开始就被赋予“外向型”的使命。在此背景下,我国的新能源产业的“外向”之路无疑将十分艰难,贸易摩擦不断,日益增加,也是可以预见的。
寻找自身特色发展之路
海关数据显示,光伏产品的价格从2011年初的1.8美元每瓦,跌至目前0.7美元每瓦左右。加上期间美元汇率的下滑,光伏产品的价格显现“悬崖式跳水”,这直接影响到企业的销售产值。
“但目前的情况是,市场上并不缺乏订单,问题在于大多订单不能为企业带来利润。”赵永红表示,“除了价格低以外,账期长是企业普遍面临的压力。因此从趋势上来讲,浙江省整体上出口的产量是在增长的,但销售产值却在同比下降。”
据了解,目前,浙江省几乎所有的扩产项目都已经停止,而企业的开工率也普遍很低。企业在产能、设备方面的投资放缓,而在市场、品牌和营销方面加大了投资。同时,“保障企业自身的安全性,在寒冬中活下去”成为浙江省光伏企业发展的主导思想。很多企业开始选订单、选客户,避免高风险的销售,以保证企业的资金安全性为主。“这类企业销售量下滑,但利润情况还比较好,虽然微利但不亏损。”赵永红说。
同时,很多企业已经开始着手准备重新布局市场。“昱辉阳光将重新调整全球销售布局,分担风险。”李仙寿表示。
这一策略已成为众多企业的选择。浙江公元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苏乘风表示,眼下他们正在努力开拓东南亚、非洲等市场,收效不错。
“我们一直在做东南亚、非洲市场,同时我们一直看好国内市场,现在将加大力度开发国内市场。”王振军表示,他目前正在青海忙一个30兆瓦的发电项目。
“眼下,应加快太阳能电站建设,解决并网,这些都是救行业的重要环节。”林伯强表示。
“可以预见到新兴市场的争夺将更加激烈,这将使得新兴市场的开发难度加大。需要注意的是,新兴市场本身一是市场规模还不大,二是市场环境不成熟不规范(如印度、南非等),三是个别市场壁垒严重如日本,企业如果在这样的市场上争夺,将很可能会把新兴市场作乱失控。如果那样,也许低利润甚至亏损销售的局面又会形成。”赵永红如是说。
赵永红认为,关键的制胜之路在于光伏企业应寻找自身与其它竞争企业相区分的特色发展之路。而“通过寻求政府支持来发动国际贸易战,无疑是与产业进步的大方向背道而弛的,是不符合产业发展规律和社会进步规律的,并且,靠贸易战是不可能挽救这些不再有竞争优势的企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