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22版:G02深度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22版            G02深度
 

2012年8月28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有多少央企可以“财团化”?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徐旭红

有多少央企可以“财团化”?

中国企业500强即将发布,连续十几年来,中国企业联合会发布的中国大企业榜单,从一个侧面展示了我国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而当前转变发展方式的新任务就是,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大企业。与此同时,需要关注的是,有多少中国企业能够“财团化”,从而更有利地在全球配置资源?

杰克·韦尔奇在自传中曾透露,通用电气本质就是综合商社,即产业、商业、金融三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这正是现代意义上的跨国财团。有趣的是,发达国家各大财团所控制的大公司、大企业、大银行,几乎毫无例外地都已成为独挡一方的跨国公司。

聚集了上千亿乃至上万亿美元的大财团,富可敌国,那么,大财团靠的是怎样的运营模式培育出跨国公司的?它们通过什么体系来控制大公司、大企业和大银行?中国有没有实际意义上的跨国财团?

分析实践案例可以得出,财团化的过程实质上是不同产业整合和各种资源聚集的过程。财团化模式通常是以金融机构为中心,企业与企业、企业与银行之间相互持股。

以美国来看,财团所控制的资本数量十分巨大,财团实力不断增强,在成熟稳定的财团模式的运作下,财团所控制的行业界限日益淡化,遍及重工业、轻工业、传统工业、新兴工业等。

大家再熟悉不过的丰田、东芝以及索尼等世界著名公司,这些品牌背后隐藏着一个共同的名字———三井财团,它利用整合优势参与并渗透到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中,保证对上游资源的充分占有以及对下游市场的有力控制,从而实现利润最大化。

观察人士分析认为,在日本的财团体制支持下,目前约有两万家日本企业在中国发展,以制造业为主。日本财团普遍以打造“全套完整产业链”为核心来构造组织结构,以主办银行、综合商社和制造企业“三位一体”的方式在全球范围内争夺原料、技术和市场,其产业链条已经遍布世界范围。

值得探讨的是,在全球化的资本与资源的配置下,中国企业“财团化”发展方向在哪?是否赶上了最好时机?央企的“财团化”是否已具雏形?有什么特点?与国外的大财团相比差距在哪里?中国要学习与借鉴的是什么?

种种迹象表明,国外资金大规模整合我们的制造业和重化工业等产业,由于我国资本又太分散,因此能够与之真正抗衡的只有一批大的央企和国企。在面对全球化竞争的压力下,凭借自身雄厚的财力和产业政策的支持,今日央企“触角”已经延伸到了银行、证券、期货、信托等多个金融行业,央企“财团化”的趋势已经越来越明显。

建立财团的首要出发点是规模化,央企展开规模较大的并购、整合,进而以整体上市的方式投入资本市场,通过母公司与旗舰公司之间建立投资控股关系,形成了产业与资本结合的企业财团。发达国家市场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为使社会资源达到最有效配置,当产业资本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客观上要求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进行融合。

业内专家指出,后进国家必须要对国内产业进行保护,进入WTO、关税壁垒取消,财团模式实际上起到了非关税壁垒的作用。综观世界500强企业,超过80%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实施了产融结合。因为大企业大集团在快速发展和扩张阶段,不可避免地需要解决发展中的融资问题,同时也要为在产业中积累的大量财富寻找增值的空间,并为自身的金融交易提供便利。

自国资委成立以来,央企的经济效益明显增强,资金也比较充裕,而我国金融领域的市场化程度和开放程度较低,发展空间较大,另外金融产业发展较单薄,这些促使许多大型企业在产业资本累积到一定程度时,审时度势选择通过产融结合的方式向金融领域发展,通过产业资本持有金融机构股份、设立财务公司或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等方式来寻求经营的多元化。

不可否认,央企的产业集团进军金融领域,一方面可以分享金融行业较丰厚的利润,另一方面在大规模债务融资不易的情况下,利用自己控制的金融平台,能够获得较低成本的融资,从而有力协助产业发展。当然,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之间并无安全的“防火墙”,大企业进入金融领域来筹集资金的方式容易将产业领域风险传递至金融领域。

央企现在需要的,不仅是产业公司涉足金融,同时从金融政策上来讲也可通过股份制银行或财务公司持股产业,投资制造业。大企业大集团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采用的产融结合模式及从事的金融业务也应有所不同。在进军金融行业初期,企业应当侧重服务本企业集团,满足集团内部业务需求或增加效益等需求,而在金融板块已具规模的阶段,各企业集团需要专注于扩大规模、开拓外部市场等多元化战略。

此外,目前建立财团的央企都是单枪匹马,并不像美国的通用电气,日本的三井、三菱那样的商社合纵连横,因而存在着竞争力不足且容易被人控制的问题。由于产业链及产业网还没有形成,企业间大多是相互竞争的关系,而不是互利共赢的关系,央企应当通过财团将相关企业联合成命运与利益相一致的共同体。

业内专家指出,央企或可学习和借鉴日本的产商融模式,即产业和金融通过商贸连接。不同的央企可以进行聚合组成大财团,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合并,而是应该把不同的、但有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融合在一起,再配备金融机构、商社。在这样的模式下,财团所从事的业务不仅限于投资、融资,还涉及贸易、物流,以贸易为平台,进行产业投资,最终建立完整的产业链。

因而,对中国企业500强的关注已不仅仅在于企业的规模有多大、资产有多少,更多的期待在于未来会有多少大企业能够走上“财团化”的道路,特别是承担更大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的央企,能否通过“财团化”建立起国家坚实的经济基础,参与到全球竞争的浪潮中,这必然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也是一个必须要经历的过程。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