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专项资金更能集中有效地发挥作用,商务部市场运行司副司长、国家茧丝办副巡视员李朝胜透露,今年茧丝绸专项资金总的扶持方向和去年大体相同,他建议各省商务主管部门要严防出现“顾面子”而“失里子”的顾此失彼错误,反对资金投入“撒胡椒面”方式,要坚持与发展规划相结合,抓住重点,做出实效。
专项资金使用不能顾“面子”失“里子”
今年国家已下拨1.2亿元用于扶持茧丝绸产业发展。对此,商务部市场运行司副司长、国家茧丝办副巡视员李朝胜强调: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何芳
今年国家已下拨1.2亿元用于扶持茧丝绸产业发展。对此,商务部市场运行司副司长、国家茧丝办副巡视员李朝胜强调:专项资金使用不能顾“面子”失“里子”
本报记者从近期召开的全国茧丝绸综合利用交流会上获悉,今年国家已拨付1.2亿元用于扶持茧丝绸产业发展。了解到诸多丝绸企业、相关科研单位对国家专项扶持资金、扶持方向、扶持内容和标准以及申报应具备的条件等事项的关注,日前本报记者专访了商务部市场运行司副司长、国家茧丝办副巡视员李朝胜。
据李朝胜介绍,为保证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更符合各省市发展规划要求以及提高资金引导作用,自2009年开始茧丝绸发展专项资金具体投放权力已由国家茧丝办转交到各省商务主管部门,由各省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发展规划安排使用,国家茧丝办负责定期巡视和抽查。
为确保专项资金更能集中有效地发挥作用,李朝胜建议各省商务主管部门要严防出现“顾面子”而“失里子”的顾此失彼错误,反对资金投入“撒胡椒面”方式,要坚持与发展规划相结合,抓住重点,做出实效。
《中国企业报》:今年1.2亿元茧丝绸专项资金支持哪些方向?
李朝胜:专项扶持资金分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和内贸发展专项资金两大块。总体原则是扶优扶强,集中使用。由于去年所投项目不能立竿见影马上收效,需要政府持续关注,因此,今年支持的方向与去年总体一致,主要有六大方向。分别是茧丝绸基础性软课题研究、蚕桑主要病虫害防治、蚕桑资源综合利用开发、丝绸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丝绸印染后整理加工升级和创新丝绸营销模式。
《中国企业报》:茧丝绸企事业申报该笔专项资金需要达到哪些条件?
李朝胜:茧丝绸企业应连续稳定经营3年以上(含3年),银行贷款信誉等级在AA级以上;东部企业2010年茧丝绸业务销售额在8000万元以上,中西部企业2010年茧丝绸业务销售额在4000万元以上;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且过去5年内无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不良记录。
《中国企业报》:茧丝绸相关科研应符合哪些要求?
李朝胜:茧丝绸科技研发机构应属于茧丝绸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或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省级以上技术及服务机构且在茧丝绸行业信誉良好,具有较强认可度。此外,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且过去5年内无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不良记录。
《中国企业报》:茧丝绸社会团体应符合哪些要求?
李朝胜:茧丝绸社会团体需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单位,具有组织茧丝绸行业企业参加或举行大型展会资质;且在丝绸行业信誉良好,具有较强认可度。此外,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且过去5年内无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不良记录。
《中国企业报》:支持的内容、方式和标准分别是什么?
李朝胜:支持内容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为实施符合支持方向的研发,推广和产业化项目,开展研究、服务及购置技术、设备、软件、资料和信息等。
支持方式是通过财政部会同商务部将专项资金切块分配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并拨付至省级财政部门。各省财政、商务(茧丝绸,下同)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具体支持项目和支持金额。
支持标准开展调查比较、规范分析、系统研究等活动的软课题项目,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开展实验研究,新品繁制、技术发明、设备创新研发等活动的研发性项目,开展宣传、营销、培训等活动的推广性项目,可按照不超过支持内容所需资金的70%支持,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开展设备升级、技术改造且项目支出不低于1000万元的产业化项目,可按照不超过项目支持内容所需资金的20%支持,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中国企业报》:项目申报条件有哪些?
李朝胜:首先,项目必须符合结构优化和产业提升要求,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创新性,对茧丝绸行业发展具有示范引导意义;其次,项目申请单位具备开展项目所需的资金、场所、设备和人员,且在相关领域有较强的研究、实验或技术生产或组织基础;最后,项目还应具有一定成熟度,可在或已在行业中推广,由多家单位联合开展的优先考虑。
《中国企业报》:项目完成的标准是什么?
李朝胜:软课题研究项目完成后,需通过相关专家的书面认证;研发性、推广性项目完成后,需取得相关专家关于项目完成预期目标的书面认证;产业化项目完成后,需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专业认证,或相关专家关于主要指标达到项目可行性报告要求的书面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