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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21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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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不能阻挡真相披露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李海

暴力不能阻挡真相披露

8月17日上午10点30分,在我的记者生涯中是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在浦江县政府大院里,遭到一群保安的野蛮殴打。

受报社指派,记者到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来调查一起涉嫌集资诈骗并跑路的事件。

因要采访当地政府有关负责人,上午10点左右,记者拿着报社开具的采访介绍信来到浦江县政府。

在政府大楼里,分别联系到了县政府办公室和综合秘书科,秘书科告诉记者,要采访必须先去县委宣传部。于是记者又来到县委宣传部外宣办。

外宣办科长许振兴接待了记者,这时候有一位保安一直在走廊来回走动,并不时用眼光瞄着外宣办办公室。

记者把到县政府采访的意图告诉了许振兴,希望他能安排时间让主管金融工作的副县长接受采访。

表达过采访意图后记者离开外宣办,而在走廊里来回踱步的保安看到记者走出来,快步走到电梯口按下按钮。

走进电梯,记者问保安,为何一直跟踪。保安用手指着记者的鼻子说:“跟着你又怎么了?”记者告诉保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岗位,看门和维护大院的安全是你的职责。再说记者又不是犯罪嫌疑人,你是在侵犯人权。”

保安恼羞成怒,在电梯里高声吼叫。到了一楼,保安不让记者离开电梯,并喊了一群保安过来,其中一位保安抓着记者的衣领将记者拽出电梯进行殴打。

从电梯口殴打到大厅,又从大厅殴打到办公楼外,嘈杂声把坐在办公室的政府官员们全部吸引出来,他们只是围在边上看着热闹,根本没有一个上来进行阻止的。甚至保安在高声骂:打的就是记者。

打记者的事件正从一般的治安领域向经济和文化领域蔓延。这种蔓延一方面表明记者职业的高风险,记者职业环境有待改善;另一方面也表明舆论监督的触角越来越广、影响越来越大。恰恰是新闻报道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导致被监督、被曝光的灰色领域出现极端反应。

记者的新闻报道有公众知情权的支撑,有新闻正义的职业要求,暴力不可能阻挡新闻事实的披露。保障记者采访报道的权利和人身安全,不仅要体现在法律规范上,更应该成为社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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