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难题:不患寡而患不均
来源:中国企业报
保障房难题:不患寡而患不均
(上接第一版)
“众所周知,很多单位都有内部房,在今天动辄几万的商品房价格下,内部房的价格最多也就几千块钱,贷款的话还有优惠。这不是变相的福利分房又是什么?”张先生反问。
张先生认为,最初设计保障房制度的时候就允许或者鼓励有地的单位集资建房,这就相当于早就把后门给自己留好,为日后的保障房纳入福利分房埋下注脚。
张先生爆料称,有一年某部委以保障房的名义把宿舍盖在了北京的玉渊潭公园里,后来因为反对声音太强烈,怕影响不好,又拆掉了。
“我个人认为,中国所谓的保障房制度虽然是把香港和新加坡的保障房制度揉起来拿过来用的,但其操作模式是有问题的。”张先生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
张先生表示,香港的保障房是一部分卖一部分租,但它是反向操作。就是开发商一旦中标,要卖的价钱就封死了。今后成本费用不管涨多少都是自己背着的。同时,香港的保障房是封闭运行的。比如说,保障房是可以卖的,但只能卖给政府,而且要按照政府的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卖。
而我们的保障房又是如何操作的呢?
记者通过查询发现,保障房上市交易是这样规定的:已购经适房未满5年的,不得按市场价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向相关部门申请,由保障部门去定符合条件购买人原价出售或按原价回购;已满5年可按市场价出售,但需缴纳出售价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限价房也是类似的情况:购买限价房在5年内不得转让,确需转让的可向保障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满5年转让限价房要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价和限价房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土地收益价款。
分配不透明不公平、管理存在漏洞一直是国内保障房面临的最大问题,但影响这些问题最关键的一点是能不能进行交易。
张先生告诉记者,我们的保障房设计还是一种赢利模式的。保障房的资金确切地说不是财政拨款,而是财政投资,投资是要收回的。地方财政解决,中央财政有些补贴,归根结底最后是要加上利润的,说白了还是跟老百姓抢钱。
这种赢利模式其实是用保障房的名义窃取了很大一块福利。
究竟怎么样设计保障房制度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在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情况时曾经表示,总体来说,包括基本住房制度建设和有关的顶层设计,我们是边干、边实践、边总结、边在设计着,眼下还没有一个非常完善的、很明确的“三页纸”说制度是什么、顶层设计是什么,但这个又是现实迫切需要的,我们下一步会做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