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06版:一周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06版            一周
 

2012年8月14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详解不具有投资资格或投资能力受限制情况(15)

来源:中国企业报  

详解不具有投资资格或投资能力受限制情况(15)

登记人员继续向小张讲解单位或人员不具有投资资格或投资能力受到限制的情况。

登记人员:非公司企业法人可以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非公司企业法人,也可以设立营业单位。其中,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的法人分支机构的经营性质核定为“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全资设立”,并不得再投资设立非公司企业法人。居委会、村委会可以投资设立公司或非公司企业法人,不得设立非法人企业。共青团、妇联、侨联、工商联可以投资设立公司或非公司企业法人,不得设立非法人企业.共青团、妇联、侨联、工商联可以投资设立公司或非公司企业法人,不得设立非法人企业。

小张:明白了,谢谢。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