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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7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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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创投虽然付出这么多,但并没有得到晶方科技的控股权。而对外方股东EIPAT的投资500万元,虽然取得了30.63%的股权,但却连董事委派权都没有取得。对于Shel-lOP和ShellOC这两项技术,外方仅仅是以有偿让渡技术使用权的方式投入。晶方科技为此每年要支付高额的技术使用权利金。

晶方科技:中方股东得不偿失?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郭志明实习生杜鑫茂

晶方科技:中方股东得不偿失?

6月20日,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晶方科技”)上市获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通过。如果不出意外,晶方科技将成功登陆上交所,各方股东都将从中受益。

但查阅晶方科技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可以发现,晶方科技在设立和发展的过程中,中方为了获得外方的技术,付出了巨大代价。而且,在晶方科技的股东中,神秘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更因身份复杂而令公司架构变得扑朔迷离。

中方付出多少代价?

从晶方科技的股权结构可以看出,发行前,外方股东EIPAT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35.27%,中方股东中新创投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9.05%。中新创投为国有股东。

尽管中新创投为第二大股东,但纵观晶方科技这些年的发展历程却可以看到,中新创投在晶方科技投资要远远大于外方股东。

除了中新创投直接持有的晶方科技29.05%的股份,中新创投还有对晶方科技的间接投资。

中新创投和其全资子公司持有晶方科技第一大股东EIPAT30.63%的股权,相当于间接持有晶方科技10.8%的股权。

中新创投持有晶方科技第四大股东英菲中新的49.50%股权,而英菲中新持有晶方科技8.30%的股权,相当于中新创投间接持有晶方科技4.11%的股权。

加上间接投资,中新创投相当于持有晶方科技43.93%的股权,大于外方股东EIPAT占有的股权比例。但由于中新创投对EIPAT和英菲中新均无实际控制权,导致中新创投尽管对晶方科技的实际投入大于外方股东EIPAT,但却只能屈居第二大股东。

和中新创投的巨大付出相比,外方股东EIPAT的付出显得不太相称。公司成立后,Shellcase(EIPAT的前身)的出资仅为总股本的10%,而且是在中方股东中新创投和英菲中新出资到位后以设备出资的。

2007年2月,Shellcase以500万美元债权向晶方科技增资。2008年10月,Shellcase以250万美元货币现金对晶方科技出资。而其中500万美元的债转股资金来源于中新创投向Shellcase的投资。

中新创投虽然付出这么多,但并没有得到晶方科技的控股权。而对外方股东EIPAT的投资500万元,虽然取得了30.63%的股权,但却连董事委派权都没有取得。

而中方付出这么多,无非是为了获得ShellOP和ShellOC技术。但这两项技术,外方仅仅是以有偿让渡技术使用权的方式投入的。晶方科技为此每年要支付高额的技术使用权利金。申报稿显示,报告期内,晶方科技应付EIPAT技术使用权利金分别为180.52万元、190.62万元、195.44万元。

身份复杂的“一把手”

申报稿提示公司存在内部人控制风险。由于公司股权结构分散,单一股东无法对公司经营决策进行控制,主要股东也不直接参与生产经营,公司如果缺乏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可能会导致直接参与企业战略决策以及从事具体生产经营决策的内部管理成员掌握企业的实际控制权,造成内部人控制风险。

而作为晶方科技的法人代表,董事长兼总经理王蔚是公司无可争议的“一把手”。

申报稿显示,王蔚共持有晶方科技1.70%的股份,是最大的中方自然人股东。

王蔚何许人也?申报稿介绍,他是公司设立的主导者,撮合Shellcase、中新创投、英菲中新三方投资,设立了晶方科技。自公司设立后,王蔚一直担任公司总经理,全面主持经营管理工作。1995—1999年间任职于上海凯胜电子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1999—2004年任职于CamtekLtd.,担任大中国区总经理;2005—2010年间任职于晶方半导体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董事。现任晶方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

但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发现,王蔚在2005—2010年间,除了担任晶方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之外,同时还是以色列PE基金Infinity的中国区首席代表。但申报稿却隐瞒了这一重要事实。

而Infinity基金正是晶方科技第一大股东EIPAT的第一大股东。由于EIPAT的第二大股东中新创投连董事委派权都没有,所以Infinity基金或为EIPAT的实际控制人。

由此可见,中新创投付出了数倍于外方股东的代价,最终却无法取得晶方科技的实际控制权。外方股东除了凭借着第一大股东的地位,每年分得利润之外,还会取得技术使用权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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