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01版:头版 4下一版
第01版            头版
 

2012年8月7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先富国还是先富民是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之争———从一个新的角度谈为企业减税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评论员李锦

先富国还是先富民是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之争———从一个新的角度谈为企业减税

近两日传出分配改革方案将在十月公布的消息,人们翘首企盼。其实我们对此不必抱有多大期望。因为从计划经济观念出发的任何改革名曰是改革,实质是倒退行为,我们的失望已经够多了。

分配改革本来目的是为解决贫富悬殊,也已经喊了几年了。这几年反而是贫富悬殊越来越大了。作为分配改革重要杠杆的税收,这几年也是越喊减税越是增税,国富民穷的现象也是越来越严重了。

中国60年来两极分化最为严重的是什么时期,是最近三五年,是现在。150年前,德国人拉萨尔曾抛开所有制问题,单纯“在分配问题上兜圈子”,并把这一思想写入《哥达纲领》之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此进行了批评,认为应该超越分配问题,从更深层次的制度层面来思考问题。我们今天到了该超越分配问题,从更深层次的体制层面来思考问题的时候了。

“国富民穷”是事实

今年财政收入将突破10万亿元的测算数据面前,任何辩白都显得无力。“国富民穷”已经是不是“有没有”,而是这种趋势还将持续多久的问题。

“国富民穷”,无论作为现实图景还是国民观感,都有巨大隐患。前者或导致堕入“中等收入陷阱”,后者则可能成为对稳定大局的现实威胁。然而,时至今日,对分配及税收问题的改革并非没有形成共识。有人埋怨税务部门,其实税务部门也只是忠实履行职责而已,而决定是否增税则在于决策者的思想是站在那一个体制层面的问题。

以减税为当务之急,是基于“国富民穷”。在蛋糕已然做大的前提下,“民穷”更多是一个相对概念,而非绝对定义。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所说,“我们不仅要通过发展经济,把社会财富这个‘蛋糕’做大,也要通过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把‘蛋糕’分好”,正是此意。大家现在期望10月底出台的分配方案,也是出于这种期待。

从政府这一端来说,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以后,中央财政收入增长明显提速。当然,中央财政收入有相当一部分通过中央转移支付,又转移到了地方。但这笔财政收入返还给谁,返还的标准是什么,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其结果是中央财政和中直部门的权力过分膨胀。大量的预算外、制度外收入,国有垄断集团税后利润等游离于政府预算之外,以“部门利益”的方式“自主”运行。

从财政支出来看,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国财政支出大量用于基础设施和经济建设,再加上投资乘数的放大作用,使得地方政府过度投资,而教育、卫生、社保等支出偏低,这也直接导致了“民穷”的感受日益显著。经济学家陈志武先生有分析说,我国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是政府占40%,国民占60%,相比之下,美国是政府占20%,国民占80%。看来减税的确是必要的。政府也认识到这一点,因此提出把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从2000元调高到3500元。月收入在3500元以下的洗碗工、保安、保姆之类都可以免税。这着实是让最穷的人不再贫穷的关键一举。如此可以使收入在3500元以下的人实际可支配收入增加。

当然,个人所得税在全部收入中仅占7%,即使取消了个人所得税,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也十分有限。如何对企业减税才能增加个人可支配收入,是一个比提高个税起征点更重要的问题。所以在2011年两会前舆论界把视线集中在个人所得税时,本报在头版发表“更重要的是为企业减税”的评论。(下转第五版)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