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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31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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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集中整治企业周边环境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杨永新本报记者王少华

漯河市:集中整治企业周边环境

2012年5月18日,漯河市舞阳县辛安镇老蔡村村民李某、张某以项目施工侵害家人利益为由,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暴力阻拦舞北新区配电项目施工长达13个小时之久。接警后,舞阳县公安局组织民警50余人迅速赶赴现场,将二人强制带离现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今年以来,漯河市以开展“企业周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为载体,以查办基层干部幕后策划、“吃拿卡要”、充当“保护伞”等损害发展环境案件为重点,创新工作机制,整合部门资源,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抓宣传发动,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坚持把宣传工作作为重要环节和有效手段贯穿始终,采用多种形式,营造声势,渲染氛围,切实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漯河市优化办将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等9类重点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表现形式、处罚标准制成图文并茂的彩色挂图,在重点企业周边村和重点项目工地悬挂张贴3750幅;公、检、法联合下发《关于集中整治企业周边环境的通告》8000张;市司法局积极开展“服务项目建设、优化法治环境”活动,组织涉企法制讲座20多场次,对产业集聚区和重点项目建设周边的18个重点乡镇2000多名村组干部开展法制教育;各县区、各重点乡镇灌注宣传磁带、光盘300多套,制作张贴标语、横幅800多条,出动流动宣传车500余辆,印发公开信30000多份。同时,在漯河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辟“效能曝光台”,对干扰企业经营、影响项目建设的案件深挖细查。按照“打现行,挖积案”的工作部署,对重点案件进行跟踪问效、公开曝光,充分发挥了舆论的引导作用、警示作用。

抓典型查处,确保环境整治到位。坚持把案件查处作为环境整治的有力手段和关键举措,组织广大机关干部对企业周边环境进行明察暗访、排查摸底,对排查出来的治安乱点和典型案件,尤其是村组干部以集体名义索要协调费的案件,实行挂号查办、重点督办、重拳出手、严厉打击,严格做到“四个一律”,即对不听劝阻、阻碍施工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一律予以处罚;对组织阻工、殴打施工人员或工作人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对幕后操纵、策划阻工事件或充当阻工人员保护伞的村组干部和公职人员,一律现行停职;对阻工事件发生后,分管领导在一小时内未赶到现场,两天之内化解处置不力且未恢复正常施工的,一律实行问责。同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村组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在整治工作中失职渎职或滥用职权、组织参与“索拿卡要”、充当保护伞案件。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各类影响企业周边环境问题242个,查处涉企违法犯罪案件54起,党政纪处分和问责基层党员干部21人,公开曝光典型案件16起;全市阻工事件较上年同期下降80%,受理企业、商户周边环境投诉举报下降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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