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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版            中国食品报道
 

2012年7月24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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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深挖食品安全职务犯罪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陈青松

最高检:深挖食品安全职务犯罪

近年来,我国各种食品安全违法事件不绝于耳,食品安全形势严峻。

深究食品违法问题多发的原因,除了食品产业小、散、乱突出,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犯罪成本过低等因素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即监管存在薄弱环节,有的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淡薄,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

近日,记者从最高检获悉,最高检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责,加大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力度,增强查办食品安全犯罪行为背后职务犯罪的敏锐性,坚决深挖和严肃查办食品安全犯罪行为背后的职务犯罪。

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切实防止和纠正以罚代刑、有案不移、有案不立、放纵犯罪等行为。在办理案件中,要重证据、讲法治,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切实将案件办成铁案。发现漏捕、漏诉、遗漏犯罪事实的,要及时追捕、追诉。对重大、有影响的案件,上级检察院要及时予以督办并加强指导。

通知说,要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重大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要派员介入侦查;对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移送起诉的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要组织精干力量优先办理;对提起公诉的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要选派业务骨干出庭支持公诉;对有罪判无罪或者量刑明显不当的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要依法及时提出抗诉。

通知还强调,侦查监督、公诉部门在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时,要注意发现其背后的行政监管、执法部门以及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线索,并及时移送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部门要广辟案源,既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也绝不忽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案件。要坚持惩防并举,针对食品行业生产、经营、监管、执法等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促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最大可能地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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