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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版            中国食品报道
 

2012年7月24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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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旺:不该燃起的旺火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陈青松

旺旺:不该燃起的旺火

“你旺、我旺、大家旺……新年旺旺!”一把不该燃起的旺火,让向来比较低调的湖南旺旺食品真的“火了”一把,而且是持续“火了”几个小时。

目前,造成旺旺大火的事故原因仍在调查中,但不论是自然因素或是人为原因,对企业造成的财产损失、后果和社会影响,必须引起旺旺和相关企业的警醒和重视。火灾损失800万元

7月16日下午17时30分许,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的一家大型食品企业———台湾旺旺集团湖南总厂生产基地仓库突然发生严重火灾,大火持续燃烧3小时,截至当日晚间八点火势得以控制。

经初步清点,此次火灾事故旺旺食品厂损失惨重,厂区仓库基本全被烧毁,望城区政府一位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此次火灾情况时表示,初步估计损失可能将以亿元计。不过值得庆幸的是,此次大火并未造成任何人员伤亡。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旺旺控股有限公司是台资旺旺集团的中国子公司,产品包括旺旺品牌的米果、乳品、饮料、休闲食品及酒类。

据《中国企业报》记者了解,旺旺业务可追溯至台湾宜兰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旺旺于1992年正式投资大陆市场,是台湾第一个在大陆注册商标并且拥有最多注册商标的公司,于1994年在湖南设立第一家工厂。望城基地是其在中国大陆的第一个投资项目。此次发生火灾的望城基地共3家公司,总称为旺旺湖南总厂,为旺旺集团在大陆的最大生产基地。

最新消息显示,长沙望城区旺旺包装厂仓库火灾现场已经基本清理完毕。初步统计,直接经济损失约800万元,此数目与之前预计的“亿元损失”相差十多倍。

7月17日,旺旺集团发布公告称,起火原因仍在调查中,此次事故并无造成任何伤亡。公告还称,公司若干财产和设施损毁,而该损毁均属集团所投保保险受保范围之内,公司认为火灾导致的损失和影响对本集团的业务运作及财务状况并无重大影响。

目前,湖南省、市消防部门已派专家赴望城开展火灾原因调查。经初步认定,火灾原因为车间照明灯镇流器发生故障,产生的电火花引燃下方塑料原膜。火光照出内控不严

就旺旺集团湖南总厂突发重大火灾以及近期发生的一连串火灾爆炸事故,国内一家食品企业的生产总监孙先生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分析称,综合这一连串的事故来看,与天气炎热等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不无关系。但这只是表面现象,实际上应该从企业内控管理上找更深层的原因。

孙先生称,包括食品安全生产在内,企业的各方面安全生产都十分重要,一方面企业要有好的安全生产内控制度,另一方面还要从上到下相关人员不折不扣地执行。“即使是自然因素等不可抗力,如果企业平时加强管理,从企业高层到普通员工每个人时时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不让安全生产制度躺在书柜里‘睡大觉’,多加演习,也会减少这种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几率和降低损失。”

“制度层面的严谨和执行层面的严格,不仅可减少火灾等这种突然性的灾害事件,而且还可以减少、降低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很多事情不是我们没有硬件,而是软件尤其是管理跟不上,才导致了事件的发生。因此,更多的企业应该从旺旺集团这次火灾中吸取深刻教训,防止悲剧的发生。”孙先生说。

近日,记者联系旺旺集团,相关人员回应称,领导在开会,目前不方便接受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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