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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            年中企业观察
 

2012年7月24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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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扩容:大小企业税率或相差一倍

来源:中国企业报  

营改增试点扩容:大小企业税率或相差一倍

(上接第一版)

影响企业做大意愿 扬子广告(化名)去年的营业收入为8000万元,其支付给合作单位中央电视台的广告款为7840万元,按照广告行业营业税差额计税的方法,其去年所交的营业税为: 营业税=(8000-7840)×5%=8万元 如果同样营业额,今年所应缴增值税为: 增值税=(8000-7840)÷(1+6%)×6%=90566元 这样,就比去年的税负增加了1万多元,增加30%多。 扬子广告的CEO魏总表示,实行营改增后,小公司在税负上会显现出明显的优势,像他这样的代理公司会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 他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如果其去年8000万的营业收入由20个年营业收入均为400万的小公司来做,虽然小规模纳税人不能采用销项税减进项税的抵扣办法,但由于广告业一直是按营业额差额缴纳税,理论上的总增值税应为: 总增值税=(8000-7840)÷(1+3%)×3%=46601元 这样比较下来,其税负成本明显高于小广告公司。他认为事实上,在广告这个特殊行业中,小规模纳税人相当于享受到与一般纳税人同样的抵扣政策。目前北京广告业的集中度本来就不高,税负上的两极分化不利于企业做大,会影响到广告业的整合,制约其国际竞争力的提升。

政策向生产服务型企业倾斜 北京市西城区国税局负责营改增辅导的徐女士表示,在税务部门内部,大家把此次营改增的试点的行业叫做1.5个行业。所谓的0.5个行业就是部分现代服务业,主要是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面向生产性企业服务的行业,而对于生活和艺术服务并没有进入营改增试点。 马晓芳表示,由于增值税发票可以用来抵扣企业应缴的增值税,所以尽管此次试点的是北京的部分现代服务业,但受益的却是全国的企业。 她举例说,如果一家外地的企业在中央电视台做了1060万元的广告,按照试点办法进行计算,广告代理单位要缴纳60万元的增值税,而广告主企业则可以在其销项税中扣除这60万元进项税,等于比原来做同样价值的广告降低了60万元的成本。 由于像中央电视台这样强势媒体都位于北京,在以广告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中,北京占有非常大的比重,因此,这次营改增的减税效果具有辐射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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