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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7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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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观点认为,修订后的退市制度未对劣质公司产生足够的威慑力,部分条款不过是“摆设”而已。

退市新规被指不具威慑力

沪深两交易所正式发布新上市规则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马宁

沪深两交易所正式发布新上市规则退市新规被指不具威慑力

7月7日,沪深两交易所正式发布新上市规则,自即日起正式实施。新上市规则的实施,给股市提供了一个健康发展的平台。

中商情报网证券分析师雷春景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上交所、深交所分别推出了《关于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和《深交所发布完善主板及中小企业板退市制度方案》后,对中国股市的改革是个利好消息。但各方普遍反映政策偏宽松,执行难度大,此次新规的出台,对于接近退市的企业具有警示作用。

另有观点认为,修订后的退市制度未对劣质公司产生足够的威慑力,部分条款不过是“摆设”而已。

新规直指边缘企业

券商统计,在已公布2011年报的A股公司中,每股净资产为负数的A股共有35只。而深交所公布的统计信息显示,深市主板公司最近两年净资产为负的共15家,最近4年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公司为4家,其中有两家同时符合两项条件。

据了解,新上市规则前,原有退市规则对政府补贴等非经常性收益和补充材料期限没有明确的界定和要求,致使一批公司长期“停而不退”。原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终止上市的处理仅限于《公司法》第158条的规定:此类公司“在限期内未能消除、不具备上市条件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由于《公司法》并未定量“限期”的时间,使得这些公司虽然有的继续亏损,但仍未被摘牌。

以*ST长油为例,根据其公布的年报显示,2011年净亏损7.54亿元,上年同期为亏损1859万元,营业总收入50.88亿元,同比增长18.78%。

分析人士指出,*ST长油股价持续低迷,已达到一元股,而其业绩扭亏很难,或许成为新规实施后的退市第一股。目前,有部分企业接近退市边缘,或许通过自救来避免退市。

雷春景表示,接近退市的企业,为了规避退市,一方面会加强自身的经营,使其各项指标符合规定;另一方面,个别企业为了保证不退市,可能会铤而走险,包装财务数据。

某券商分析师李良对《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目前来讲,ST企业要想“摘帽”,主要是通过资产重组、资产置换等方式实现,即所谓的“借壳上市”。

除了处于退市边缘的企业外,还有一种“僵尸公司”存在于股市里。

李良认为,即使是僵尸公司,也会提供一定的就业机会和税收,这对于政府和社会来说也是有利的一面,况且有些僵尸公司会牵扯一些利益集团,这些集团出于利益分配问题也不会让他们倒掉的,僵尸公司退出也不一定会达到优胜劣汰,主要是看他有没有存在的价值。

雷春景表示,僵尸公司长期存在诸多问题,业绩差,治理不规范,占用上市资源。新规的出台,无疑对僵尸公司敲响了警钟。资本市场应该是个优胜劣汰的过程,让僵尸公司退出资本市场就是优胜劣汰的必然趋势。

新规推出可以完善制度建设,但是这些股票在股市里也是投资者最容易赚到钱的股票,而改变投资者的理念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操作复杂,新规执行面临困难

雷春景认为,新规退市制度将震慑垃圾股,炒重组或降温,长期业绩萎靡不振的股票开始被边缘化,这将改变投资者期待一夜暴富的梦想,让其回归理性投资。

李良表示,目前造成投资者亏损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市场不规范和投资者盲目跟风,新规的出台的确可以规范市场,避免过度炒作,回归价值投资,但是要想改变投资者的投资习惯就不是单一的一个政策所能做到的,需要社会各方的努力才可以实现。

业内人士指出,虽然投资者的投资理念不容易改变,但是这些企业在真正退市的时候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这其中也会存在利益链,而导致执行困难。

雷春景表示,新规对A股市场可以抑制投机炒作,提高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规范上市公司行为,让市场优胜劣汰,同时对上市公司具有警示作用。但新规定的执行很大程度上是看执行力,要严格执行规定,同时要加大处罚力度,斩断灰色链,不给退市企业预留缓冲期。

李良认为,退市方案从酝酿到出台,可谓是阻力重重,但是对于中国资本市场来说,还是一个利好,正所谓“有总比没有好”,至少证明了监管层想要改变股市“圈钱市”的决心,至于执行力,任何政策执行起来都会有困难,关键在于监管层的决心。目前来看,新规对市场的作用还是很有限的,但是长期来看,退市制度的推行对市场起到了监督和促进作用,一来可以监督上市公司规范经营,二来可以促进上市公司诚信经营。但李良同时指出,新规短期实施情况不会太好,因为上市公司各方利益的牵连会对新规的实施起到一定的阻碍作用,但是长期来看,这个制度还是会发挥不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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