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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7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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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用地管理成新课题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张艳蕊胡海燕

公益性用地管理成新课题

应急避难场所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一项灾民安置措施,是现代化大城市用于民众躲避火灾、爆炸、洪水、地震、疫情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安全避难场所。日本是最早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的国家之一,经过特别设计,达到防灾标准的学校或体育馆,占地1公顷以上的城市公园都将成为他们的应急避难所或防灾公园。日本对于应急避难场所的功能有不同的分类和管理。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占用应急避难场所,必须是临时性的、随时可以迅速撤离的项目和活动。

记者在搜集相关资料时发现,北京曙光防灾公园内商业化经营的问题,在去年就有媒体提出质疑,但至今已一年有余,不但未见任何改变,反而更加大兴土木,整个公园完全呈商业化之势。

紧急避难场所到底是公益性质用地还是商业用地?为何公益性质土地能改成商业用地?

近年来,中国各地公共资源过度商业化的问题越演越烈,均打着市场经济的旗号。殊不知,这并不是健康的市场经济,甚至是伪市场经济,因为背后是行政力量的影子。本该市场化的不市场化,不该市场化的市场化,秘密就在于“利益”二字。很多地方政府部门和国有机构,都是根据自己的利益需要,变换使用市场和行政力量。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部教授竹立家曾指出,我国的应急避难场所应该分级管理。比如,哪种类型的应急避难场所绝对不能用做商业开发,哪种应急避难场所可以商用、公用两用,都要有详细的规范。

应急避难场所是一种新兴的形式,到底该如何管理可能是一个新的课题,如何能平衡各方利益,达到可持续发展,使应急避难场所既要能实现独立运营,突发自然灾害时,又能及时应对,这些问题一直考验着各级领导们的政治智慧。当然,能否把民间的一些资源,通过商业性的运作,引入到应急避难场所管理中也是值得探讨的问题。但对于目前“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的闲置公共资源的商业化开发中,某些政府部门是否也应承担一些社会责任?

与建设硬件上的困境相比,“避难所意识”在人们脑海中的建设显得更加艰难,到目前为止,这些应急避难场所并没有主动使用过的记录。一个避难场所就能保障几万人的安全,宁愿是有备无灾,也不能等到灾难来临时,我们没有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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