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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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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难容二虎广药加多宝再战渠道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陈青松

一山难容二虎广药加多宝再战渠道

沸沸扬扬的“中国商标第一案”王老吉商标之争又升级了。

近日,《中国企业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广药高调宣布红罐王老吉问世和牵手食品行业代工厂之后,不等法院对王老吉商标仲裁案复议结果出来,便开始挥舞法律之剑“维权”。

广药启动渠道“肃清”行动

7月4日,广药集团两家代理律师事务所召开媒体沟通会正式宣布,针对市面上存在的大量有“王老吉”字样的非广药集团授权生产的凉茶,广药集团全面启动法律诉讼程序进行维权。

目前加多宝公司和侵权王老吉凉茶的销售商已经被广药集团告上法庭,并获得立案受理。本次遭广药起诉的销售商分别为广州新供销商贸有限公司、东莞嘉荣超市有限公司。

代理广药提起诉讼的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乔长龄律师表示,除了对涉嫌侵权王老吉凉茶的销售商提出起诉外,生产者加多宝公司也同时被列为第二被告。两案件的索赔金额均为50万元。

7月5日,《中国企业报》记者致电加多宝集团传讯部,相关人士回应称公司尚未收到法院送达的被诉侵权的相关诉讼资料。如果收到,公司将在研究后依法应诉,维护自身及合作客户正当权益。

广药王老吉商标案负责人表示,现在只是对市场上的库存产品启动维权程序,各地工商部门正积极配合,将陆续开展查处工作。广药还保留对加多宝相关侵权行为非法所得利益进行索赔的权利。

另据记者了解,6月29日,广药集团在官网挂出一则律师声明,称“社会上某企业”通过报刊、电视广告及网络等途径发布“红罐王老吉更名”、“红罐凉茶更名为某品牌凉茶”、“王老吉凉茶更名为某品牌凉茶”等不实宣传,广药已启动诉讼程序,追究“该企业和传播者的法律责任”。广药还向外界提供了郑州、北京、唐山等地工商部门查处加多宝产王老吉后开具的《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决定书》。

对此,加多宝在官网发布声明,称王老吉商标一案仍处于诉讼期,鸿道集团及加多宝公司目前仍拥有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权,有权生产和销售带有王老吉字样的凉茶产品。网上有关产品遭查封的报道“实属捏造”。

“两个红罐”并存的尴尬

6月3日,广药正式推出新装“红罐”王老吉。上周,广药又与统一、银鹭等30家企业签订代工协议加大产能全面启动生产。广药还透露,第一批红罐王老吉已开始全国铺货。

凉茶市场不得不面临一个颇显尴尬的情形:“两个红罐”开始并存于市场。

据悉,早在5月仲裁结果出来之前,加多宝就赶工生产一面印有王老吉、一面印有加多宝字样的红罐凉茶,并向经销商大量压货。有消息称,目前加多宝经销商积压的王老吉凉茶库存至少可以卖到今年9月。

加多宝生产的大量带有“王老吉”字样的产品到底有没有侵权?对此,广药与加多宝可谓各执一词。

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5月9日的仲裁结果,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针对市面上销售的加多宝生产的红罐“王老吉”,广药明确表示,5月9日的仲裁结果一出就具有法律效力,广药即可依据仲裁结果对市面上侵权产品进行查处,要求其下架。

作为事件的当事方之一,加多宝当然不予认可,其6月29日发布声明称,“王老吉商标”案仍处于诉讼期,鸿道集团及加多宝公司目前仍然拥有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权。

加多宝方面还表示,仲裁裁决前的红罐王老吉凉茶一直是加多宝生产,现加多宝对出品的红罐凉茶不再使用王老吉商标,更换为“加多宝”凉茶,不违反法律规定。

此外,在加多宝侵权行为的时间计算问题上,双方也分歧严重,广药坚持认为仲裁裁决认定鸿道集团与广药集团于2002年及2003年签订的补充协议无效,则意味着双方商标授权许可期限到2010年5月1日即告结束。加多宝方面则认为,2012年5月9日才作出相关裁决。自裁决之日起加多宝就依法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并未产生侵权行为。

6月27日,在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主办的王老吉商标知识产权法律专家高峰座谈会上,多位北京知名律师表示,广药有权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采取措施,对市面上仍在销售的鸿道集团的侵权王老吉凉茶依法进行查处。

评论指出,仲裁裁决后加多宝生产的凉茶不再使用王老吉的字样,但之前生产的大量“红罐王老吉”存货从法律角度讲侵犯了广药王老吉商标使用权。随着广药在全国陆续铺货和加强维权打击力度,存货销售将面临“侵权查封”的危险,而在仲裁裁决之前购进大量加多宝王老吉凉茶的经销商很可能“躺着中枪”,损失惨重,甚至还因为销售侵权产品,惹上官司。

“法律维权”直指渠道控制权

广药和加多宝从最初的口水战为何发展到法律相向?广药高扬的“法律”之剑是否又起到了预期效果呢?

“在此次法律案件中,广药将维权的矛头首先对准加多宝的销售商,加多宝不过是作为第二被告被要求承担责任。从法律层面讲,第一被告承担首要责任,第二被告承担的是连带责任,责任性质本身就不同。我认为这不过是广药起诉维权的一个法律技巧,其真正目的是为了控制加多宝销售商,与加多宝在渠道上争高下,最终取得渠道的控制权。”湖南某食品饮料企业销售负责人袁先生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说。

“标的才50万元,在同类官司中数额并不大,而且这个数字还是估计的。”袁先生说,“我个人认为,广药此次起诉不过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和君咨询集团合伙人闫强认为,广药集团在收回王老吉商标后,一直苦于无强大生产能力和市场渠道。正是意识到其在市场的薄弱性,广药想通过起诉经销商等方式打击加多宝的传统销售渠道,甚至通过与侵权的经销商和解,“招安”加多宝的经销商。而另一方面,广药通过一系列起诉,也对加多宝原有经销商形成心理压力,同样也便于他们倒戈相向,加盟广药。

北京圣雄品牌策划有限公司总经理邹文武也认为,被广药起诉的两家销售商只是加多宝的县级销售商,而加多宝在全国的县级销售商有好几千个。广药的维权行为可以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毕竟双方目前都处在关键的铺货期,官司营销在明,渠道争夺在暗。”

7月5日,《中国企业报》记者就加多宝红罐王老吉的库存问题询问加多宝,但未能获得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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