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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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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屡玩“价签戏法”再曝行业潜规则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陈青松

家乐福屡玩“价签戏法”再曝行业潜规则

自6月17日,武汉市物价局对6家武汉汉福超市(即家乐福公司在武汉开的家乐福超市门店)“标高商品的原价,再以诱人的折扣促销”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并罚款45万元之后,时间刚过去半个月,家乐福又再陷“价签门”。7月1日,家乐福再曝东莞店“标价8.9元实收12.5元”。

近年来,家乐福由于“价签戏法”而陷入了价格欺诈的案例有多起。去年初,家乐福还为此受到国家发改委点名批评,甚至被处以550万元的天价罚款。

《中国企业报》记者查阅这两年家乐福所涉及的价签问题事件后发现,其涉及的地理范围从南到北、从东到西遍及全国各大城市,产品类别也是五花八门。如此次广东东莞家乐福“味极鲜”酱油标价8.90元收款12.5元;上海家乐福联洋店“正林特供香瓜子”价签标示原价每袋14.80元、现价每袋6.90元,经查实原价为每袋7.40元;哈尔滨市家乐福大直街店销售“心相印熏衣草三层加厚手帕纸”,价签标示原价每包5.9元、现价每包3.45元,经查实原价应为每包3.8元……

2011年3月9日,家乐福高层首次公开回应“价签门”事件,坦承出现价格问题是人为失误,也有系统技术上的缺陷。同时家乐福宣布首先在广州一家门店设立专门针对价格问题进行服务的“价格中心”,并承诺进行自我反思,推行提高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聘用消费者为价格监督员等一系列措施。家乐福相关负责人表示:“价格中心设立的目的是积极、主动、高效地解决价格问题。”

与此同时,家乐福总裁致员工公开信,承诺改进价签,并再三重申家乐福在中国就是中国公司、必须遵循中国的市场规律。

然而,就在家乐福表态的同时,“价签”事件依然不断。

据了解,2011年1月,家乐福因玩“价签戏法”触怒了国家发改委。在处罚家乐福等超市外,发改委还公布了“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误导性的价格标示”等四种价格欺诈手段及典型案例。

针对家乐福“价签门”事件,业内分析称,消费者到国际零售巨头旗下超市购物,缘于对其的信任,换来的却是家乐福价格欺诈,其实这不过是“小儿科”的手段。

北京商业联合会理事、北京供货商联盟主任姚文华表示,不少超市都曾经用这些方法对顾客进行长期欺诈,可以说是行业潜规则。只有极少数细心的顾客能够在事后发现并找回来。超市方面通常以“这是工作上的疏忽”或者“未及时更改价签”为由做出解释,并通过道歉、赠送礼品等方式来善后。

有专家建议称,家乐福敢屡屡违法违规销售,主要是违法成本低。物价部门应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发挥法律的惩戒、教育和示范的功能,全面保护消费者权益。另外,消费者应提高维权意识,注重对价格欺诈的监督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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