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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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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奸商们,圈完了地下的矿产资源,再圈地面的土地,现在土地也差不多被圈完了,于是这些看见财富便眼睛发亮的奸商盯上地面上的宗教文化资源。从少林寺到法门寺,再到五台山、普陀山,这些千年清修之所,在奸商眼里就是生财的聚宝盆。而公共资源的上市更是助长了争夺资源跑马圈地之风。

没有上市的寺庙只有欺世的奸商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吴洁敏

没有上市的寺庙只有欺世的奸商

王利博制图

从少林寺、法门寺、财神庙再到普陀山,从直接IPO到借壳上市,都几乎遭到网民和业内人士一边倒的口诛笔伐。然而,大多数的人声讨错了对象,因为真正的寺庙是没有一个上市的。我们要猛吼一声,不要再声讨寺庙了,该讨伐的是绑架和尚道士的奸商们。

早在2009年前后,少林寺上市便传得沸沸扬扬。香港中旅集团与登封市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书》和《登封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双方确定斥资一亿元成立“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其中港方占51%股本控股,少林寺门票经营权等嵩山少林景区资产则被登封市作价4900万元作为入股的一部分,新公司拟定2011年上市。

在强烈的反对声中,少林寺上市无疾而终。其实寺庙上市是新闻报道被误解的缘故。单独的寺庙是不能上市的,寺庙本身属于宗教局管辖之下,而寺庙周边的风景区归属于当地政府管辖。由于寺庙基本都建立在名山大川、风景秀丽的地方,当地政府把周围开发成数A级的风景区。寺庙是在山中,想进山就要买门票,这一部分寺庙本身是不能改变的。

奸商“绑架”寺庙行上市套现之实

目前,国内的佛教名山虽然都有商业开发的内容,包括像少林寺、普陀山等,不过建设开发和运营主要是以佛教团体为主导。举一个非常浅显的例子,当游客进入法门寺景区之后,基于宗教信仰的原因向功德箱内捐献了现金,但是这些钱实际上并不是捐献给了法门寺,而是由景区获得。只有古寺内的功德箱,才属于法门寺所有。寺庙所得极少,大部分是被管理景区的政府所得。

其实,中国有名的寺庙已经完全被地方政府开发的风景区用一种包饺子的方式裹在里面了,这就是宗教界人士颇有怨言的“捆绑上市”。有个寺庙叫做“老林寺”,当地政府建立了一个“老林寺风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在进入老林寺的路上设立岗哨之类的收钱工具,要想进山还要坐他们专门的车才行,每天因为香客滚滚而来,收入也滔滔而至。上市的是这家叫做“老林寺风景区管理有限公司”的企业,跟老林寺没啥相干。但由于老林寺就在这山里,也就等于算是上市企业的一部分了,甚至可以说是最重要的一部分。

中国的奸商们,圈完了地下的矿产资源,再圈地面的土地,现在土地也差不多被圈完了,于是这些看见财富便眼睛发亮的奸商盯上地面上的宗教文化资源。从少林寺到法门寺,再到五台山、普陀山,这些千年清修之所,在奸商眼里就是生财的聚宝盆。而公共资源的上市更是助长了争夺资源跑马圈地之风。

本来这一部分产权跟上市公司完全没有关系,这些上市公司是一种寄生性质的公司,这也就是所谓“捆绑上市”,其实把这种行为直接叫做绑架也没什么不对的。

说起寺庙上市,一位法师说他们也是没办法,很多时候庙门之外他们管不着,很多寺庙根本不想收什么门票,但这一部分不归他们管,他们只能管游客进去之后的事情。上市了,寺庙仍然得不到什么,得到上市收益的都是绑架寺庙的奸商们。

地方政府“不作为”助长奸商歪风邪气

值得注意的是,没有地方政府的协助,奸商们也是绑架不了寺庙的。

显然,很多这样“景区包围寺庙”的公司,都是商业机构承包下来经营的,其中有很多都有各种利益相关人士的股份,也不乏地方政府的股份。想想看,寺庙或者景区都是每天收现金进账的,有什么必要上市?上市不是目的,而是为了某些利益集团顺利变现、增值,然后安全地全身而退罢了。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人在俗世,皆有谋利之心,但“盗”尚且有“道”,连古代“盗规”都规定:不抢劫僧道寺观、老幼、妇女。寺庙对盗贼而言尚留有其敬畏的、道德的空间,何况作为地方政府?无论从尊重宗教信仰,还是从保护历史传承、文化建设,都不能冲破底线,绝不能用金钱砸毁佛门净土。奈何,当下地方政府与奸商沆瀣一气,已不讲什么生财之道了,似乎成了掠财大盗。

寺庙本来属于公共资源,是整个社会的公益性财富,可现在变成少数人资源,最终所有的溢价、套取的资金,通过模糊的地方预决算,到了奸商们的银行存折上了。试想一下,如果全球所有的政府公共资源从卢浮宫到黄石公园、故宫全部打包上市,如果西班牙巴塞罗那城的教堂、柬埔寨的吴哥窟、中国的法华寺全都打包上市,这样的资本市场该多么热闹。

岂不是奸商们在搞乱天下的局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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