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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3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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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被裁无补偿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陈青松

劳务派遣工被裁无补偿

“早知道没有补偿,不给上社保,我们根本就不会和劳务派遣公司签劳动合同了。”日前,在广东东莞打工、来自湖北的务工者李强对《中国企业报》记者说。

据李强介绍,去年他和几个老乡经东莞当地一家劳务派遣公司联系到一家实力较强的服装厂做技术工人,工资待被遇等谈妥后,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李强他们被要与那家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劳务派遣公司的负责人解释称,现在签订合同都是这样。

小李起初没在意,认为反正是干活赚钱,跟谁签合同都无所谓。谁知干了不到一年,由于效益越来越不景气,服装厂进行大裁员,李强和同去的几个老乡一起在裁员之列。

被裁员后,李强发现,此次一同被裁员的员工,有极个别的拿到了服装厂的补偿,而像李强他们绝大部分都没有。于是李强他们要求服装厂给予经济补偿。

在交涉过程中,李强还发现,服装厂根本就没有给他们交社保。面对补偿和补交社保要求,服装厂回应称,李强他们和得到补偿的员工“身份不一样”。

同在一家服装厂工作,为什么身份不一样?

看到李强他们十分纳闷,服装厂称,“关键是你们和服装厂之间没有劳动关系,哪怕去仲裁也没有。如果要补偿,应去找当初和你们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公司。”

然而,等李强他们去找劳务派遣公司时,这家小型公司早已人去楼空。

“后来,有老乡告诉我,还有好些工厂专门独立开设劳务派遣公司,特意让新招聘的员工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目的就是规避好多费用。一旦出了问题,工厂和劳务派遣公司之间就互相推,员工还要找工作谋生,耽误不起,只好不了了之自认倒霉。”李强说。

李强的故事,只是全国2700万劳务派遣工的一个缩影。

不仅私企,部分国企尤其垄断型国企、外资企业如洋快餐企业对于劳务派遣工也相当“欢迎”(本报此前曾专门对洋快餐“劳务派遣”做过报道)。

在人才市场上,“大型国企招聘,上各种社会保险”等极具诱惑力的广告标语很是常见,殊不知,一些国企甚至垄断型国企所招的劳务派遣制员工,并非国企员工。

除工资之外,劳务派遣员工无法享有正式工才有的培训、晋升甚至荣誉,还随时面临解聘,自感“低人一等”,对企业没有归属感,处境十分尴尬。(相关评论见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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