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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26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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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工资体制下,无论是提高最低收入标准和调整企业工资指导线,可能都无法改变中国劳动收入分配严重不公的问题,工薪阶层的生活状况也无法改善。

莫让涨工资成为“数字游戏”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丁是钉

莫让涨工资成为“数字游戏”

从名义上看,工薪阶层又要加工资了。两条官方消息互相佐证这样一个预期:

截至6月19日,中国已有10个省市发布2012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工资增长幅度的基准线大多在14%左右。截至6月21日,全国已有15个省市在2012年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

无论是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还是工资指导线的上调,传达出的信号都给了工薪阶层更多的期望。在物价一个劲疯涨的时期,无论是从提高生活质量还是维持原有生活水平的角度,老百姓都期待着收入水平的提高。

但是,在目前的工资分配体制下,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真会让工薪阶层的生活状况有所改善吗?真实的答案是:很难。

以往的事实表明,每一次给低收入群体增加工资,都会引发工资的轮番上涨。并且,公务员和垄断性国企员工的工资增长水平,无论是从绝对数值上还是从比例上,都会超过低收入群体的工资增长幅度,由此导致收入分配差距被进一步拉大。

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在2008年联合发布统计数据显示,1993年至2007年,北京市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速差异明显,2004—2007年,最高与最低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差距在5.5—6倍。其中,2003—2007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均增速最高的行业是金融业,为20.8%,增速最低的行业是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为7.5%。

同时,由于工资的普涨会带来成本推动型的通货膨胀,这样一来,低收入群体增加的工资就完全被物价上涨给吞噬掉了。

最终的结果是,每当物价上涨,最低收入群体就寄希望涨工资,但每次工资上涨,都会让其被固化在收入结构金字塔的最底层。

从名义上看,中国的最低工资标准提升在全球范围内都是很快的,但这种方式非但没有解决中国收入分配不公平的问题,反而使这一问题持续恶化。《2009中国统计年鉴》相关数据显示,2008年畜牧业职工平均工资为10803元,证券业为172123元,二者相差15.93倍。另外,有公开资料显示,石油、电力、电信、烟草等行业的员工人数不到全国职工人数的8%,但其收入相当于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60%左右。

中国所谓的和国际接轨,很多是学习美国的做法。就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言,和中国相比,其调整的频度和幅度都远没有中国高,从1997年到2007年的十年间,美国的最低工资标准只提高了一次。同时,美国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不是单纯提高,有时甚至会降低,比如在1970年至1981年间,其实际最低小时工资一直维持在8美元以上,但在1981年到1990年的9年间,实际最低小时工资却降低到了6.33美元。

与此相对应的是,在对待金融高管薪酬过高的问题上,美国和欧洲国家的做法是高度一致的,那就是制定法案要求降低金融高管的薪酬,而不是通过增加其他行业人员的工资水平来解决这一收入分配不公问题。这样就不会导致通货膨胀的恶果。

中国收入分配不公问题解决的难点在于,有关管理层不敢向高收入群体开刀,不敢触及高收入群体的利益,而是通过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办法,讨好低收入群体,但由此带来的一个严重负效应就是工资和物价的轮番上涨。在名义收入提高的背后,是工薪阶层苦苦积累的财富大幅度缩水甚至化为乌有的现实。在上世纪80年代,万元户还是令很多人望尘莫及的财富标准,但现在的中年人都不知道100万元的积蓄能不能够自己养老。货币的大幅度增加以及由此带来的购买力下降,让许多人失去了幸福感甚至是安全感,几乎所有中国人都陷入对财富的疯狂追逐之中。

基尼系数是用来衡量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差异的一个重要指标。国际上通常把0.4作为收入分配差距的“警戒线”,根据黄金分割律,其准确值应为0.382。一般发达国家的基尼指数在0.24到0.36之间,美国偏高,为0.4。中国大陆基尼系数2010年超过0.5,已跨入收入差距悬殊行列,财富分配非常不均。

比基尼系数所反映的贫富差异更严重的问题是,基尼系数中包含了最高收入阶层和最低收入阶层的财富占有情况,这使得劳动收入不公的问题被隐性化了。

我们可以尝试着问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你是一个工薪阶层,你会和一个亿万富翁去比较收入和生活差距吗?

亿万富翁的财富再多,他们在中国也是极少数人,很少有老百姓会和他们的收入水平及生活方式进行比较。低收入阶层最直接的不公平感其实是来自于劳动收入的分配差距。

事实上,靠资本等其它要素获得财富的人毕竟是少数,在收入分配问题上并不具有代表性,绝大多数人是通过劳动来获取报酬,所以说,劳动报酬分配不公平是最大、最显性的不公平。如果这样的表述还不够明白,我们可以做一个推论:如果在一个社会中有极少数人富及极少数人穷,形成两极分化,这并不是一个大问题;最恶劣的问题是,在一个社会上有一半人的生活显著好于另外一半人,形成两个阶层的分化。劳动收入分配不公所造成的正是这样一种事实。

在理想状态下,不同人在智力、体力、劳动强度和努力程度相同情况下,从事不同劳动所获得的收入应当大体是相当的。但在中国,同样一个人,由于进入了不同的行业,其收入水平是会大不相同的。更为严重的是,那些高收入行业的人员流动并非是市场性的,通常是靠继承或裙带关系才能进入,这是极大的不公平。

从全球范围来看,在大部分市场经济国家中,行业收入差距远没有中国这样大。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际劳工保障研究所提供的资料,2006—2007年最高和最低行业工资差距,日本、英国、法国约为1.6—2倍左右,德国、加拿大、美国、韩国在2.3—3倍之间。和这些国家的行业收入分配差距相比,中国15倍的细分行业收入分配差距是令人震惊的。

无论是提高最低收入标准和调整企业工资指导线,都无法改变中国劳动收入分配严重不公的问题。最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办法是,要敢于把政府人员和垄断行业的高工资降下来。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通货膨胀所引发的货币贬值,让老百姓多年积累的财富不致严重缩水,提高公民靠劳动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和安全感,并使中国经济保证持续稳定的增长。

之所以中国的工资差距远高于市场化国家,其根本性的原因在于,劳动力配置和收入分配体制都还远没有实现市场化。以中央企业为例,央企中大量劳务派遣工的存在,充分说明了体制内员工的高收入并不是其市场价值的体现,央企员工的合理收入应当以劳务派遣工的收入为参照系。

从根本上讲,要实现工资收入分配的公平,必须首先打破不同体制和行业间的人才壁垒,发挥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只要人力资源配置和工资分配的双轨制依然存在,工资越涨越穷的现象就无法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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