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11版:消费电子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11版            消费电子
 

2012年6月19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年以来,国家针对家电产业的刺激新政,只是对于全行业可持续发展的一次公共性政策。如何借助这一轮国家新政实现行业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发展升级,关键得看家电企业的整体把控实力。日前,身为中国家电龙头企业的长虹通过自身的“上下合力、内外协同、全线布局”,为整个行业树立一个可供参考的模板。

长虹阳谋激活家电刺激新政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许意强

长虹阳谋激活家电刺激新政

长虹正在借助节能新政在家电业掀起新一轮变革

“与当前市场上的众多中外家电企业相比,在这一轮的国家刺激政策中,长虹是少数同时实现全产业链节能创新、全产品线市场布局、全产业政策覆盖受益的龙头企业,不仅是国家产业政策的最大受益者,也是行业节能绿色升级的最大推动者”。

日前,中国家用电器商业协会秘书长董芝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国家政策带给家电企业的只不过是财政补贴等激励,还包括对产业未来发展转型方向的引导。“可以预见,随着节能家电补贴、废弃电器电子处理基金两大国家政策的相继推出和实施,将会让长虹未来5年在商业模式创新之外,建立起节能、绿色的双动力新驱动体系,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

节能、绿色的驱动体系,正是指今年以来国家对于家电业发展相继推出的两项重要政策。5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实施“节能家电补贴”政策,决定对平板电视、空调、冰箱、洗衣机、热水器5类节能产品直接由中央财政给予销售补贴,并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随后,国务院审核通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废弃家电基金征收办法),将对前述4类家电以及手机每台征收7元—13元不等的处理基金,同时还对从事上述5类废弃家电拆解的企业给予每台35元—85元不等的补贴基金。

长虹集团企划部部长刘海中指出,“在国家节能惠民政策所覆盖的5类家电中,长虹通过全产业链节能创新体系建立了最完整的高能效产品线,可以让消费者获得最高的节能补贴。同时,废弃家电基金征收办法呈现出的‘少征收多补贴’原则,也对长虹这样拥有国家回收和拆解处理资格的家电企业来说,注入新一轮动力,推动长虹在绿色设计,绿色制造、回收和拆解下的全产业链持续盈利和可持续扩张”。

全产业链驱动的全产品线

日前,在国家“节能惠民”政策公布之后,长虹公司便联手控股公司华意压缩、美菱冰箱抢先发布全系列节能核心技术和节能家电:从最上游的核心显示器件、制冷器件,到下游的平板电视、冰箱、空调、厨卫小家电、照明等多个领域,成为当前中国家电行业中节能产品布局最全面、技术创新水平最高的企业之一。

《中国企业报》记者看到,与国内其它家电企业陆续发布的节能产品相比,长虹不只是展示最完整的全系列节能家电新品,还首次向外界披露“全产业链驱动下的节能创新体系”以及从技术创新、产品节能到需求满足的节能家电系统解决方案,可以实现对家用、商用、工业等多个领域的覆盖。

中国家电研究院院长邴旭卫指出,“在技术创新上,长虹完成从产品节能到系统解决方案节能的全方位覆盖。从消费需求上,长虹完成从满足用户需求到创新产业需求的跨越布局。从产业趋势上,长虹为中国家电产业树立节能绿色创新的发展标杆。节能已经成为长虹的代名词”。

依托四川长虹多媒体技术中心、合肥美菱冰箱技术中心、嘉兴加西贝拉压缩机技术中心等三大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等内部创新体系,同时又借助率先构建的“产学研”一体化外部创新体系,长虹快速实现了在显示核心器件、制冷核心器件以及冰箱、空调、照明、手机、厨卫小家电等全系列产品的高效、环保、节能的多种技术创新难题突破,填补国内空白,实现国际领先。

长虹公司副总工程师阳丹向《中国企业报》记者介绍,“目前,长虹的等离子屏高效发光技术、压缩机变频技术、冰箱冷凝器保压节能技术、0.1°精确变频控温技术等一批核心技术走在家电同行的前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这一轮的国家节能政策中,对节能平板电视能效指数要求最低值为1.7、最高值为1.9。在长虹中标国家节能平板电视型号中,部分产品的能效指数达到了4.0,同比增加110%多,达到全球平板电视行业的最高能效水准。阳丹指出,“这正是得益于长虹在中国家电业独家建立的全产业链节能创新体系推动,从上游最核心显示器件到整机的系统配置,长虹平板电视实现从核心部件到整机的环环节能、步步领跑,这是很多企业所不具备的核心竞争力,也是近年来长虹在中国家电市场实现逆势领跑的最大动力”。

长虹多媒体公司营销总经理苏子欢介绍,“在这一轮节能补贴中,长虹共有244款节能电视入选国家节能补贴目录,产品覆盖19英寸至64英寸液晶和新一代原色等离子电视,是所有电视企业中入围型号最多的品牌”。

全产业链节能技术的创新,从上游推动了长虹在全产品线上的深度节能布局,也一举奠定长虹在这一轮国家节能政策中的领跑者地位。同时,在全产品线上的布局又实现从下游对上游技术创新的反向推动。在浙江万里学院客座教授冯洪江看来,“通过全产业链、全产品线的相互驱动、良性循环,长虹已经将企业在节能技术上的领先优势,迅速转为在节能市场竞争和消费需求把握方面的竞争优势,提前锁定节能家电大局”。

全政策辐射下的立体制胜

今年以来,国务院先后面向家电行业推出“节能惠民”和“废弃家电基金征收办法”两项政策。《中国企业报》记者看到,无论是前一政策设定的“销售门槛”,还是后一政策设定的“拆解牌照”,都对享受政策的家电企业软硬件实现提出的一定要求。

根据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和工信部已经公布的5大类节能家电补贴细则,平板电视、空调、洗衣机、冰箱、燃气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和热泵热水器的补贴均为企业设置销量“门槛”,要求企业年销售量依次不低于50万台、10万台、10万台、10万台、3万台、5万台和1万台,才能获得补贴资格。

在冯洪江看来,“国家通过政策门槛的设置,表面上是限制了一批中小企业参与政策的机会空间,实际上从长期角度来看正是保障购买节能家电消费者的利益。这就是要让一大批有实力的企业持续不断地推动节能家电的市场普及,甚至在国家政策之外还要推出企业版的节能补贴。完成节能家电的全面普及,也让用户可以获得政策之外的企业服务等多重保障”。

这直接推动了在这一轮国家节能补贴的最大受益者,当属于长虹、海尔等国内家电行业的龙头企业。董芝认为,“一方面,这些企业的节能技术创新能力较强、产品线布局较为全面,可以让消费者获得最多的节能补贴;另一方面,这些企业的综合实力强大,可以短期内在市场上掀起节能家电消费热潮、保障消费者的利益,让国家政策得到落地和顺利执行”。

如果说节能惠民政策的最大受益者还拥有近百家企业,即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的废弃家电基金征收办法政策中,最大受益者却是屈指可数,只有长虹等三家家电企业。《中国企业报》记者看到,政策要求对于包括长虹、海尔在内的所有家电制造企业按照生产量征收每台7元至13元不等的处理基金,同时对于长虹格润等具有废弃家电拆解资质的企业给予每台35元至85元不等的定额补贴。

目前,国内拥有废弃家电拆解资格的企业仅有105家,分布在全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平均每个省只有3家不到。在国内数千家的家电制造企业中,只有长虹、海尔、TCL三家家电制造企业拥有国家环保部认定的废弃家电拆解资格,可以让企业在缴纳处理基金同时,通过拆解资质获得定额补贴,从而实现在这一轮政策中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刘海中认为,“从上游的核心显示器件、制冷部件,到下游的废弃平板电视、冰箱空调等产品的回收拆解再利用,长虹已经形成政策引导下的上下游绿色产业链垂直整合、一体化布局,从而在政策的持续实施过程中显示出长虹的整合效应”。

从“节能惠民”政策上的全产业链节能抢跑,到“废弃家电基金征收办法”政策上的拆解资质前瞻性布局,折射出近年来长虹通过“三坐标”战略向“三转型”战略升级跨越过程中,持续立足商业模式创新、全产业链一体化布局、商业价值链延伸等手段,有力地构建成面向“中国市场全球化、全球市场一体化”竞争浪潮中的立体制胜体系。

商业模式之外的绿色节能

当前,在中国家电业面对全球经济走低、国内需求低迷等持续冲击下步入新一轮发展“谷底”,国家刺激政策的相继出台无疑为家电市场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激情。不过,到底如何正确看待国家政策在当前家电产业“升级转型、逆势求增长”过程中的作用,在不同企业眼中却出现了不同解读。

对于家电产业发展来说,冯洪江指出,这并非所有家电企业“排排坐、分果果”的游戏,企业必须要掌握核心技术、具备强大实力,才能成为政策的最大赢家。最终在这一轮国家刺激政策中实现升级转型,形成一批称霸全球市场的中国家电龙头企业。对于一家家电企业来说,绝不能只依靠国家政策的驱动构建发展体系,必须要在政策之外构建更好的商业模式和产业路径,在政策之外建立多条腿走路的策略,才能实现“借力政策实现新的腾飞”。

当前,长虹正在中国家电产业展开的节能布局、绿色领跑,无疑在原有的企业商业模式创新、产业路径探索过程中,开辟出第三条发展道路:立足企业技术创新、借助国家产业政策形成的“双轮驱动、阶梯式、可持续”发展,为整个中国家电产业立足国家产业政策构建自身竞争优势树立了新的模板。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