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要求央企完成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
第二期中央企业总法律顾问履职能力高级培训班开班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李志豹
第二期中央企业总法律顾问履职能力高级培训班开班国资委要求央企完成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
“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是委领导对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作出的统一部署,王勇主任专门作出重要批示,黄淑和副主任代表国资委党委提出明确要求。各中央企业一定要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指标。”关于落实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局长周渝波在5月28日召开的第二期中央企业总法律顾问履职能力高级培训班上表示。
据介绍,中央企业贯彻落实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开局良好。“总体上看,新三年目标启动进展顺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周渝波说,一是新三年目标工作进展不尽平衡。二是总法律顾问专职率距离80%的指标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记者获悉,截至去年年底,中央企业集团层面总法律顾问专职率仅为58%。中央企业重要子企业的总法律顾问专职率不足40%。
“一些企业的三项法律审核仍流于形式,权威性和有效性不够。目前企业法律顾问后备人才严重不足,高素质法律顾问转岗、流失现象仍然比较突出,新招收的学校应届毕业生没有工作经验,胜任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仍需一定年限的内部培养。”周渝波指出,三项法律审核的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法律顾问队伍的能力素质仍需进一步提升。
2011年9月,在综合研判现阶段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特点的基础上,国务院国资委明确提出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今年是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的起步之年,加快提高中央企业法律顾问队伍素质,尤其是进一步提升总法律顾问的履职能力和水平,是新三年目标对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
周渝波指出,实现新三年目标提出的指标要求,关键在于企业领导和总法律顾问的信心和决心,“要继续发扬前两个三年目标的好做法,咬定青山不放松,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努力实现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
据了解,近期法规局正在抓紧研究制定《中央企业落实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考评标准》。周渝波透露,此次考评标准将进一步细化各项指标要求,并结合企业规模、重要子企业数量、法律人员数量等多种因素,以确保考评结果的科学性、公平性、合理性。其中,中央企业总法律顾问参加履职能力培训的有关情况也将纳入考评。
周渝波还透露,目前法规局组织中国石油、中粮集团、中国建筑三家企业总结编写了法律管理典型经验材料,将以国资委管理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统一印发各中央企业。“希望大家抓住法律管理提升的契机,结合自身实际,借鉴典型经验,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动企业法律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圆满完成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各项任务。”周渝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