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业试水“竞争上岗”
存在违规经营,北京四分之一融资担保公司业务被叫停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李梦雪
存在违规经营,北京四分之一融资担保公司业务被叫停融资担保业试水“竞争上岗”
近期,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发布公告称,包括北京厚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中易安房地产担保有限公司、中合联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在内的26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因为没有达到《北京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按期完成其承诺的整改工作,原颁发的1年期经营许可证过期作废。同时,在未获得新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之前,不能进行融资性担保业务。
作为由政府引导、民营资本积极参与的多层次融资性担保体系,融资性担保业已成为地方金融体系中新兴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增加政府税收、增加就业、关注弱势群体、扶持“三农”等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专家指出,所谓不破不立,只有在合理的体制下,才能让担保融资业走向正轨。
26家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经营许可证作废,意味着在北京市发布有着正规融资性担保机构的113家企业之中,将有1/4的企业不能再进行融资担保类业务。
部分担保企业陷违规经营危机
这是去年3月份监管机构颁发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许可证以来,首次公布许可证作废的名单。2011年7月19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发布通告显示,获得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总共是113家。其中,获得5年期经营许可证融资性担保机构的企业为56家,另外57家融资担保机构获得的是短期1年期经营许可证。到2012年3月31日为止,这些获得1年期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到期,如果符合条件,将被发放5年期经营许可证。而在今年3月份北京市金融工作局联合相关机构的集中检查中,这些机构被发现存在违规经营。
据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相关工作人员透露,这26家企业基本上都存在资本金进行大比例的投资、资本金股东占用等问题。特别是一些企业,单笔的业务都违规并超过了净资产的10%(《北京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令其整改之后,问题并未解决。而专家分析称,融资担保企业单笔业务超过净资产的情况不仅发生在北京,全国各地也都面临着这种问题。而这样违规的担保服务,必然将扩大风险的系数。
此外,业务集中度高也是我国融资性担保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据了解,我国不少融资担保企业业务集中度高的现象较为明显,有的单一客户集中度甚至达到100%,这必然会带来一定的结构风险。如客户的外部经济周期、产业结构调整、自身的经营调整、管理层变更等潜在问题,都有可能形成融资担保企业的代偿风险。在业务构成缺乏弹性的条件下,较高的集中度对担保企业的稳健经营影响更大,严重时可能引发担保企业的偿付危机。
北京金融工作局相关人士指出,叫停违规经营企业的目的就是让融资担保行业新陈代谢有一个良性的循环。今天不合格的企业,经过整改合格后,依然有机会得到经营许可证,而目前已经获得经营许可的企业,如果出现问题也会出局。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融资担保公司,无法为中小企业做担保服务,真正受到伤害的是整个行业。
多头管理,监管不力
目前,担保行业的风险控制和损失补偿研究由财政部负责,对住房置业担保的监管由建设部门负责,对农业担保的监管由农林部门负责,对小额信贷担保的监管由劳动部门负责,对中小企业担保的监管由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负责,部分省市甚至出现了同类担保机构在不同地方归属不同部门监管的局面。实际监管时,财政部门侧重于风险控制,而其他部门往往倾向于行业支持。多头监管导致监管目标各异,形成了监管的漏洞,难以统一规划担保行业发展,弱化了监管效率。在此情形下,行业竞争协调中区域化、本位化有余,统一化、中立性不足,自律组织缺乏从事行业竞争协调的充分权威。管制与协调机制缺失,不利于担保行业的长远发展。
据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发布的暂停26家融资性担保机构1年期的融资许可证不久,仅仅18天的时间,2012年5月21日,曾在26家名单之中的北京厚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泽担保),又被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点名通报批评。
据悉,厚泽担保在2012年1月和2月间,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擅自经过工商行政部门办理了变更注册资金,分别增加了注册资金4900万元人民币及100万元人民币。厚泽担保此举违反了《北京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京金融(2010)94号第二十条的规定。
厚泽担保在被取消相关的担保资格的情况下,仍然能跳过监管部门的批准,私自变更注册资金,这就不得不让我们思考我国现行的监管体制了。
产业改制,路途漫长
融资担保业作为一个相对比较年轻的行业,成长空间巨大。但当前面临的问题绝对不容忽视,一些个案的发生可能导致对行业整体发展方向的否定,动摇全社会对担保的行业信心。因而需要有关部门、商业银行和担保公司等有关各方的合力,共同推动融资性担保业的规范发展,可持续发展。
随着行业规范的逐步建立和监管体系的逐步搭建,作为担保公司,从前的随意性、粗放式经营模式已经不合时宜。在以后经营的过程中,担保公司要逐渐树立合规理念,坚守风险底线,按照规则办事,不合时宜地做法要坚决摒弃,共同呵护担保行业来之不易的发展局面。特别要提升行业整体的社会信誉,进一步提高市场和监管层的认可度。同时增强内控,提高自身风险管控水平,加强人员培训,由完全的资本驱动逐步转向人才和资本双驱动,着力提高发展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同时,担保融资公司应该扩大和银行的合作层面,共同建立合理的平台系统。特别是应建立银行与担保公司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对于贷款的风险应双方做一定比例的分担。这样一方面可以防止银行因为不存在贷款风险而放松对贷款的尽职审查;另一方面可以使担保公司加强与合作银行之间交流,建立贷款担保信息沟通和信息共享机制,避免由于彼此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贷款风险。
因此只有在多方面监管部门的共同合作下,在与银行建立对等平台的机制下,在合理规范的运营方式下,担保融资产业才能正确的发挥资源合理优化作用,走入行业正规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