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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版            G03远见
 

2012年6月5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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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反垄断第一案剑指中国移动

来源:中国企业报  

个人反垄断第一案剑指中国移动

事件概述:《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6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该司法解释,消费者利益受损,可直接起诉垄断企业。在该司法解释实施的第一天,北京市民于德华到北京市一中院提交诉状,要求中移动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成为司法解释实施后的全国第一案。于德华起诉的主要缘由是他认为不能携号转网侵害了他选择电信产品服务商权利,要求法院判令中国移动给予其办理携号转网的业务。

网络舆情:在该司法解释正式实施的第一天,即有人以消费者个人身份向法院提起诉讼,加上起诉人于德华的律师身份,该诉讼经报道后迅速引起了不少网民的围观。多数网友对于德华起诉的结果表示悲观,但是对其做法则表示了支持。江西南昌的网友“难上加难”直言说“明知道你会输,还是支持你一下”。山西太原的网友“狐假虎威”留言说:“第一个,第一次,无论结果与否,也要支持啊!”新浪网友“爱爬树的猫”在微博上留言:“支持……世界就是这么一点点的改变的!”

点评:《反垄断法》司法解释赋予消费者更多权利。于德华此次选择在该司法解释实施第一天起诉中移动更大程度上可能是希望引起社会公众的注意。正如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所说,“起诉中移动,既是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是想以实际行动推动《反垄断法》司法解释在保护消费者方面起更大作用。”但是,相关企业也不能掉以轻心。从网友的留言中,我们就不难发觉网友的期待。随着社会公众维权意识的不断加强,此后类似的起诉也将不断增多。如何在法理上证明自己的合理性,在感情上赢得社会公众的理解,是相关企业今后长期要面临的一项课题。所有可能被认为涉嫌反垄断的企业应该从现在就开始积极做好应对,加强和公众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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