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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5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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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说企业名称登记⑤

来源:中国企业报  

细说企业名称登记⑤

小张:请问对于我这种初次申请名称登记的人,还有什么要注意的吗?

登记人员:我认为还有以下几点是您应该注意的:一是外商投资企业在名称中使用与外国(地区)投资人相同字号(英文字母)的应当提交该外国(地区)投资人的资格证明文件;二是申请在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登记证》;三是分支机构办理名称预先核准时应该提交其所从属企业的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印章;四是使用外文译音作字号、字号有其他含义或者使用新兴行业表述用语的,应当在申请书“备注说明”栏目中作出解释说明,并提交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五是名称中使用“中关村”的,应当提交“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意见;六是名称中使用“北京商务中心区”字词的,应当取得“北京商务中心区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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