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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5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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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吸引民资成为“墙上精神”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孟书强

莫让吸引民资成为“墙上精神”

王利博制图

最近企业家们关心的,莫过于六部委密集出台“指导意见”向民间资本敞开大门这件事了。据发改委透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其它各部委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的文件也在紧急制定中,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就会出台。

企业家们关心六部委相关指导意见的出台,在更大程度上是关心其落实效果,而不仅仅是在指导意见中说了什么。考察六部委指导意见以及接下来出台的更多指导意见效果的关键在于能否落实,换句话说,就是民间资本会不会对这些指导意见买账,敢不敢放心进入并和国有大企业同台竞技。如果民间资本不买账,那么这些指导意见也只能是一纸空文,其所具有的意义也只能是纸面意义,所体现的精神也只能是墙上精神。

可操作性规则并没有出台

今年2月,温家宝总理在征集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座谈会上,坦言“新36条”没有落实,民间资本就会遇到玻璃门、弹簧门。3月5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温总理明确提出,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引导民间投资新36条,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六部委这次密集出台的指导意见以及接下来更多部委即将出台的指导意见即是对此的回应。

这些指导意见的密集出台,对长期以来被堵在门外的民间资本来说,是一件大喜事,可谓久旱逢甘霖。对提振疲软的市场和缓解不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也是一剂猛药。对建立平等开放的竞争性市场经济也具有里程碑意义。

但是,通过仔细阅读这些指导意见,我们不难发现,他们更像是方向性的纲领性文件,为民间资本的进入指明了大方向,而具有可操作性的配套实施规则并没有被包括在内。以国资委发布的14条指导意见为例,该指导意见对外界较为关注的民资进入的具体方式、占股的比例、收益的分配等配套实施规则都没有做出详细规定。再看铁道部发布的指导意见,虽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铁路支线、客用等项目的建设,但对于民间资本怎样参与、参与到什么程度、有何种权利等民间资本较为关注的细则,规定的却过于笼统。其它各部委的指导意见也大多具有这样的特点。

民间资本仍然在观望

各部委指导意见的出台,让民间资本看到了希望,但没有操作性较强的配套实施细则,不免又让民间资本感到有些失落。

一些民间资本质疑这次各部委指导意见是在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国有经济遇到很大困难、出口严重受阻、消费难以启动、投资明显不足的情况下出台的,担心各部委的指导意见只是缓解经济压力,确保稳增长目标的暂时之举,害怕在经济状况转好之后各部委和一些大型国企“过河拆桥”,最后使民间资本落得个“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下场。

还有一些民间资本担心各部委这次制定的实施意见太过笼统,对自己进入后的身份、地位和股权、收益都有不小忧虑。譬如一些民间资本担心大型国企财大气粗,自己势单力薄,害怕真正进入后,没有话语权,只能成为大型国企的附庸。

民间资本担心“与虎谋皮”

坦率地说,上述民间资本的担心不无道理。前几年,某地就发生了在经济转好时,把之前请来的民间资本一脚踢出了石油、煤炭等相关行业。这些事情至今仍使民间资本心有余悸。

民间资本更在意的是具有可操作性的配套规则。民间资本真正进入必须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了规则,有了章程,才有期待,才敢进入。否则,对民间资本来说,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场与虎谋皮的游戏。民间资本到底怎样进入,以什么方式和形式进入,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进入,进入后如何保障民间资本的话语权和资本收益,都还需要进一步的详细规定。

无疑,指导意见出台后,相关部门有必要抓紧着手制定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实施规则,甚至要把制定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实施规则当做目前最重要和最紧迫的任务。这既是确保稳增长目标实现的需要,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也唯有如此,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真正把民间资本吸引进来,避免出现剃头挑子一头热的尴尬局面,各部委的指导意见也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我们期待可操作性的实施规则早日出台,让部委的指导意见由“墙上精神”转变为“实践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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