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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版            G07 能源
 

2012年5月29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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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反”凶猛来袭,中国光伏如何应对?

来源:中国企业报  

“双反”凶猛来袭,中国光伏如何应对?

5月17日,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太阳能电池征收高额反倾销税进行初步裁决,裁决计划将对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征收最高达249.96%的反倾销税。这是继美国对中国太阳能电池板行业开征反补贴税后,针对中国光伏企业“双反”的系列动作。美国商务部最新消息表示,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被处以31.22%的反倾销税,天合光能有限公司被处以31.14%的反倾销税,另有59家光伏企业被征收31.18%的关税,不在范围内的中国光伏企业将被强行征收249.96%的反倾销税。终裁结果将于10月中旬正式公布。消息一经发布,中国太阳能企业股票价格全面受挫,5月18日,英利股票暴跌12%,天合光能跌8%,尚德跌4%,而部分美国竞争厂商的股价回升,SunPower大涨为10%,FirstSolar涨6.7%。

针对中国晶硅光伏电池产品被美国商务部裁定为较高倾销幅度的初裁结果,5月24日,无锡尚德、天合光能、英利、阿特斯四家业内龙头企业联合其他14家企业宣布成立光伏发电促进联盟。与此同时,其他多家光伏企业也在商务部、行业协会的带领下第一时间发表声明,表示将积极抗辩申诉,并采取妥善的应对措施。

“美方裁决有失公正”

沈丹阳

美商务部对华太阳能电池产品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一经公布,我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立即就此发表谈话表示,美方裁决有失公正,中方对此强烈不满。

沈丹阳强调,美商务部拒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对中国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作的事实视而不见,采用不合理的“替代国”价格进行不公平的比较,从而人为抬高中国企业的倾销幅度。这种做法不符合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现状,不符合中国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事实,凸显了美国贸易保护主义的倾向。而且,在中国企业积极配合调查的情况下,美方仍在诸多计算倾销幅度的关键环节拒不接受中国企业的抗辩和证据材料,从而裁定高额倾销幅度,对中国企业是不客观、不公正的。中方敦促美商务部在后续调查中更正错误做法,避免做出不公正的裁决。

沈丹阳重申,美方在清洁能源领域主动挑起贸易摩擦,向全世界发出了贸易保护主义的消极信号。美国对中国太阳能电池产品征收反倾销税,不但损害中国企业利益,也会对美下游用户利益造成影响,不利于美国清洁能源产业的发展和中美在新能源领域的合作。中国企业在向美国出口太阳能电池产品的同时,也自美国进口大量生产该产品所需的原材料和设备,为此,美国对中国产品征税势必损害中美双方的利益。中方希望美方着眼长远,审慎裁决,妥善处理中美两国在新能源领域的贸易摩擦,维护双边经贸关系稳定、和谐发展。

“全球企业应联手对抗不公”

施正荣

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施正荣发表声明表示:“这个裁决没有客观反映全球光伏产业和尚德公司的现状,因为事实上我们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在任何市场倾销我们的产品。对于这个初裁结果,我们表示坚决反对,并将继续加强与美商务部的沟通,让他们了解我们的立场和事实的真相。”

施正荣称,“我们现在仍然希望美国商务部在最后裁决前,尽可能看到我们所具有的成本优势,以求其在终裁时能对中国做出比较有利的决定。”

施正荣强调:“以尚德为代表的中国光伏企业,在过去10年间,依靠技术创新,实施规模扩张,集聚并完善供应链发展,通过全球化经营,极大地降低了光伏发电成本,从而促进了光伏能源在世界各地的大规模应用。这是中国光伏企业为全球可再生能源事业做出的巨大贡献。”

施正荣呼吁全球光伏企业联合起来,加强对话与合作,消除壁垒和对抗,通过公平竞争、自由贸易,实现光伏成为我们人类永不枯竭能源的梦想。

施正荣还表示,目前美国占到尚德电力市场份额的20%,除美国之外,尚德电力还拥有欧洲、亚太等市场。此次反倾销税对尚德电力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尚德电力已经开始准备全球化的市场运转策略,从其他国家采购太阳能电池片来应对反倾销税。

“‘双反’是两败俱伤”

瞿晓铧

作为中国第一家登陆美国纳斯达克的光伏一体化企业,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在第一时间发表声明:同反补贴初裁一样,我们对此次反倾销初裁同样心存质疑,美国显然没有根据中国光伏产业的发展实际做出正确评判,我们不接受美对中国光伏“双反”的初裁结果。

阿特斯CEO瞿晓铧指出,“美国采用‘双反’调查这一贸易壁垒,不仅对中国企业关闭了大门,同时对美国自身甚至全球光伏企业的发展都会有一定的负面影响。面对眼前这道坎,与一些企业转向国内市场不同的是,我公司基于多元化的布局,仍未打算放弃美国市场,但是也会更多地关注亚非拉等新兴光伏市场,现阶段的战略重点是在合理分配下的多元化和国际化市场。”

“我的一般看法是,最终结果是美国的消费者受到的冲击最大。中国企业最终还要经营,如果有‘双反’税率的成本,最后还是由美国消费者去承担。”瞿晓铧说。

不过,瞿晓铧同时表示不希望看到贸易战的开始和升级。“贸易战和反制措施是一个‘冤冤相报何时了’的过程。在接下来的美对华‘双反’终裁工作中,阿特斯呼吁国内光伏企业联合在一起,坚决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并用事实向美国证明,中国光伏的竞争优势来自于核心技术、来自于品牌服务,与美国所谓的补贴、倾销毫无关系。我们将用实际行动去冲破阻碍光伏产业发展的壁垒障碍,积极引导全球光伏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瞿晓铧说。

“应协商解决贸易争端”

李俊峰

5月18日,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CREIA)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在会上发言称:“美国商务部初裁的结果并未尊重全球光伏技术的进步,考虑到光伏企业规模化生产,带来的成本下降事实,因此初裁的结果没有遵循市场规律,是不合理、不公平的,也是不理智和草率的。中国绝大多数光伏企业遵循市场生产的规则,而美国选取了一个几乎不具有光伏生产能力的泰国作为参考国,泰国整个国家的产能不足100兆,中国却有15个1000兆瓦的产能,由此得出中国企业具有倾销行为的结论,这种判断本身没有遵循市场规律。”

李俊峰讲道:“国内外许多重要的太阳能行业组织进行对话,希望不受贸易保护的影响,继续合作,共同争取建立一个全球的公平的贸易交易环境,消除贸易壁垒,推动全球光伏技术的进步,推动企业生产成本下降,建立一个服务于全球、有益于全球的光伏市场。目前中国光伏产业的反倾销问题已经不是靠企业可以解决的。希望中国政府,特别是中国商务部可以和美国商务部仅仅直接对话和协商。”

最后李俊峰表示,可再生能源委员会将继续与美国商务部和贸易委员会进行沟通,敦促美国政府撤销其不正当裁决,避免中美两国爆发光伏领域的贸易战。

“‘双反’阻碍全球进步”

高纪凡

针对美国商务部的做法,天合光能有限公司很快做出反应,公开发表了“关于美国反倾销调查初裁的声明”。天合董事长兼CEO高纪凡说,“天合光能依靠创新和全球化为全体利益相关方创造了价值,美国针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初裁,不公平不合理,不符合太阳能的行业发展趋势,阻碍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能源危机的努力,因此受到美国、中国企业的普遍反对。”

“‘双反’是很大的压力,我们会采取全球化生产。现有的目标是中国台湾地区、加拿大和马来西亚。”高纪凡表示,代工必定会导致成本的增加,但是这部分增加最终也是转移给客户。“我们以稳健的财务管理有效地应对了目前行业的调整,我们的产品品质卓越,我们的团队能力卓越,我们有信心以优异的业绩继续长期服务美国市场。”“我们将继续巩固和发展与美国当地太阳能领域的合作伙伴及客户的紧密关系,与他们持续合作开发引领市场潮流的解决方案,”天合首席商务官金思理指出,“目前我们正通过不断提升我们的高效组件以及在系统技术方面的成本优势,来推动太阳能系统安装成本迅速降低。实现这个目标将在美国开启太阳能替代化石能源的时代,而任何形式的关税都是短视的,都将阻滞这个伟大目标的实现。”(以上文字由本报记者庄楠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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