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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29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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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规定垄断行业国企上缴15%净利润

来源:中国企业报  

郑州规定垄断行业国企上缴15%净利润

近日,郑州市政府公布《郑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国有资本的收益和使用做出原则性规定,其中产能过剩、房地产开发、垄断行业及政府限制性行业的国有独资企业,将拿出年度净利润的15%上缴。

省政府参事、省发改委经济研究所所长郑泰森介绍,从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为解决国有企业经营不善、亏损严重、体制僵化的问题,我国开始进行以“放权让利”为主要内容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并从1994年开始,大多数国有企业税后利润不再上缴政府。目前,政府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获取投资收益不仅时机已经成熟,而且对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和促进市场经济体制健康发展等都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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