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民资参与国企重组可从优质企业资源开始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丁是钉
鼓励民资参与国企重组可从优质企业资源开始
距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规定的最后时限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六大部委密集出台了新国36条的实施细则,民间资本一下子成了媒体关注的“热词”。
但是要从这种“纸面上的突破”到实现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的“实质性的进展”,中间还很多鸿沟和阻碍,并不是一句“不得在意向受让人资质条件中单独对民间投资主体设置附加条件”的规定就能解决的。
民间资本和其他资本在法律上是平等的,这一点毋庸置疑。真正影响民间资本进入的其实是在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中普遍存在的“心理歧视”。
事实上,在以往国企改制重组的过程中,有些地方的政府部门就曾明确要求参与重组的必须是世界500强企业或者是中央企业。在这些地方的官员看来,能够和世界500强企业联姻是件有面子的事,能够给地方带来更多的政绩和荣耀;而引入民间资本非但形象上“拿不出手”,由于社会上存在民营企业“原罪论”的偏见,还会担上“向民企输送利益”的责任嫌疑。因此,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首先要消除这种“心理歧视”。
另外,目前还在进行改制重组的国有企业,大都是效益水平比较差的企业,这种企业对于民资并没有强大的吸引力和诱惑力。如果拿出来让民间资本参与改制重组的都是一些不景气的企业,那么这种改制重组就会沦为一种新型的圈钱游戏。以追逐利润的目标的民间资本也是断然不会参与到这样的游戏中的。
回首改革开放初期,为了吸引外资进入,我们国家曾采取“靓女先嫁”的策略,拿出当时最优秀的企业资源进行合资,用赚钱效应吸引更多外资的进入。为了调动民间资本参与国企改制重组的积极性,国资委能不能够拿出中国移动、国家电网这样的优质企业资源让民间资本进行参股,这一点考验政府有关部门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企改制重组的决心和勇气。
当然,阻碍民间资本参与国企改制的原因中,除了直接的利益因素外,还有体制、机制以及治理结构的问题。从目前的现状来看,在绝大多数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资本都处于绝对控股的状态,当然这对于增加国有经济的控制力是有益的。但从另外一个角度讲,如果民间资本进入一个企业后,并不能获得相应的话语权,不能通过合法的途径保证其权益得到尊重,那么其进入的愿望一定会大打折扣。因此,在国企改制重组中引进多元化的投资主体,从根本上解决国有资本在其中一股独大的状况,给民间资本更多的话语权,可以促进企业形成规范科学的治理结构。
当前,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中还普遍存在着“人才价值双轨制”的问题,同样的岗位、同样的工作量,体制内员工的工资要比聘用制员工或是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高出几倍到十几倍。通过合适的方式,推行以现金换身份的办法实现老国有职工的身份转换,使所有员工的薪酬不再跟身份挂钩,而只是与业绩挂钩,让国有企业真正回到市场的轨道上,而不是形成与市场隔绝的“独立王国”,确保国有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使用共同的“管理语言”,这样才能保证所有类型企业是平等的市场主体,也才能为民间资本参与国企改制重组提供基础性的制度条件。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企业改制重组,不但是为民间资本创造更大的空间,同时,也会通过民间资本的介入,让国有企业改善治理结构,并从而获取更多的“改制红利”,进而激活所有社会资本和中国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