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红头文件为企业“拉业务”
鄂尔多斯市中小煤炭企业被要求将销售权交给指定物流公司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刘凌林
鄂尔多斯市中小煤炭企业被要求将销售权交给指定物流公司政府红头文件为企业“拉业务”
鄂尔多斯市政府的一纸公文在当地煤炭行业引起“轩然大波”,也让该市正在进行煤矿整合可能突生变数。
前不久,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印发《鄂尔多斯市煤炭交易与物流产业建设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
按照“方案”要求,鄂尔多斯市所有的煤炭企业生产的煤炭产品必须与政府主导成立的“物流集团”及其子公司签订销售统一承运合同,所有煤炭产品必须进入煤炭交易中心交易,不允许原煤类产品直接对外销售。
该“方案”一下发,立即在当地煤炭企业、物流运输企业及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企业认为这是政府对市场经济的行政干预,会形成新的垄断,引发更大的矛盾。
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
鄂尔多斯市政府副秘书长冯文华日前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方案”是经过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方案”主要针对中小煤炭企业,不涉及大企业。“这只是一个初步‘方案’,市政府还在做进一步调研。”“这是对企业销售自主经营权的剥夺,政府的这种做法显然是违背市场规律的。”5月中旬,付伟(化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付伟是鄂尔多斯一位多年从事煤炭经营的企业负责人,他告诉记者,“方案”一出即遭到当地煤炭企业和煤炭运输企业的抵制。“方案”决定“以鄂尔多斯市煤炭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为主体,采取市与旗区国有资本参与、吸纳社会资本入股的办法组建鄂尔多斯市煤炭物流产业集团。”并在各区、旗成立子公司。
显然,这是一家由政府牵头,引入社会资本参股而共同组成的一个股份制公司。成立这家公司的目的是为了“整合煤炭供应链上下资源,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煤炭供应链管理服务商。”
冯文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这是一家政府主导的公司,但表示政府在公司所占资本在1、2个亿,“只是小股东”。
按照“方案”要求,该集团各子公司负责与所在区域内煤矿区域签订煤炭产品销售统一承运合同,集结社会车辆或自购车辆为煤矿企业煤炭产品销售提供运输服务,对运输车辆提供运杂费和税费的开票结算等一条龙标准化、规范化服务。“这意味着,全市各煤炭企业将失去销售自主经营权。”付伟告诉记者,这是“方案”中引起最大争议内容之一,“一份政府文件出台后出现集体抵制现象在当地是很少见的。”付伟说。
5月初,伊泰、蒙泰、汇能、伊东、满世、亿利等8家知名煤炭企业联名向市政府递交了一份“关于不同意将煤炭企业销售自主经营权交给物流集团经营管理的意见”。
在“意见”书上,企业对政府“方案”提出质疑,认为这是“政府直接参与市场运转,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抵消了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不利于优化、提升煤炭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付伟认为,这实际上是政府把原本属于行政管理的职能赋予了这家“物流集团”。
“同样也是一个企业,由企业去管理企业,本身是违法的,如政府赋予其行政职能,进而管理其他企业的销售行为,将构成政府和企业的双重违法。”上述企业明确表示“不同意把企业销售自主经营权交给煤炭物流集团经营管理”。
“运销企业、个体运输车辆不太可能把自己的经营权交给一家物流集团来管理。”一位煤炭企业的负责人说。
对市政府这种做法,当地的煤炭行业协会也表达同样的担忧。
4月18日,鄂尔多斯市辖区的准格尔旗煤炭行业协会向政府递交的有关“方案”的“意见”书中认为,政府这种做法“违反了《企业法》,触及到《反垄断法》,不适宜‘政企分开’的改革方向与大政方针,造成剥夺企业自主经营权、操控国内煤炭市场价格、政府职能错位等不良社会影响。”“不利于煤炭行业的健康发展,并有可能把潜在的矛盾引向政府,最终影响全行业发展。”
公司法人是原煤炭局局长
在“方案”中,可以看到政府赋予“物流集团”的“特权”:“煤炭物流集团通过整合煤炭产量、品质及物流配送、路况、市场需求等与物流运输相关的各类信息,建立立足本市,面向全国的综合物流运营平台。对加盟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加油、统一保险、统一通关。”
有分析认为,在煤炭新一轮整合还没有完成之际,政府又搞统一销售,不仅使各煤炭骨干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而且也使企业的发展壮大受到制约。政府应该考虑为企业创造一个平安稳定的发展环境,而不是与企业争利。
据当地一些煤炭企业和物流企业反映,政府在出台这一文件之前,并没有征求他们的意见。
亿利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占珍接受采访时表示,在煤价居高不下的背景下,政府和煤企都是受益者,出台这样的“方案”,政府有自己的理由,但应该广泛听取企业的意见,与企业充分沟通。
鄂尔多斯是我国重要的煤炭输出地,在其地界上,70%的土地下面是煤炭,储量近万亿吨,当地人也因煤炭而“富甲一方”。
在煤炭“黑金”的诱惑下,是各方利益的博弈。
“政府的本意是好的,是想通过政府的引导,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平台。”冯文华否认政府下发的文件带有强制性,认为不存在对市场的行政干预,“政府不会干这样的傻事”冯文华说。
据了解,整个“方案”从制定到实施都由市煤管局主导,而其中起关键作用的是刚退居二线的原市煤管局局长郭成信。
事实上,透过“方案”可以看出,鄂尔多斯市政府希望通过“方案”的实施来实现自身收益最大化,在煤炭市场获得更多的话语权。
在“方案”中,政府提出,“到2015年,鄂尔多斯市将一个年产值超500亿元的煤炭产业园、一个年营业额超500亿元的煤炭物流产业集团和一个年交易额超500亿元的煤炭电子交易平台,实现全市每年新增税费收入100亿元以上。”
为此,通过物流集团,整合社会运输车辆,“实现煤炭汽运税费于煤矿所在地缴纳”;通过强制推行交易市场的建设,“改变以往港口价决定或抑制坑口价的格局,掌握煤炭市场的主动权、定价权和话语权。”
由于铁路运输有限,该市的煤炭外运以公路交通为主,汽车成为当地主要的煤炭运输工具。据悉,鄂尔多斯市本地现有运煤卡车1.5万余辆,而来自全国其他省市的外埠车辆就达20多万辆。
付伟分析说,政府希望对这些运输车辆实行统一管理,构建起“现代化汽运联盟物流体系”,实现运输营业税票费一票结算,这不仅能增加当地的税费收益,更重要的是“形成强大的资源组织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从而掌握市场的话语权。
而“方案”中提出的“电子交易平台”,虽然有利于合理的市场价格的形成,改善煤炭流通秩序,但目前各地煤炭交易市场正处于探索发展阶段,鄂尔多斯市这种限期强制煤炭企业进入煤炭交易市场进行线上交易的做法仍有待时间的检验。
其实,早在2005年和2007年,国家有关部门就曾出台和下发相关文件加强煤炭交易与物流业发展,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之下,2009年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开始筹建内蒙古煤炭交易市场,也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但3年过去了,交易市场一直没有正式投入运营。
据了解,这家由政府主导的“物流集团”公司正在筹建过程中,公司法人由鄂尔多斯市原煤炭局局长担任。
“由于资金还没有到位,目前公司还没有完成工商注册。”冯文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