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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22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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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市场竞争的国企新形象———六论中国建材“央企市营”模式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评论员

完全市场竞争的国企新形象

目前,打破垄断的呼声在不断提高,有人指责央企靠垄断进行不平等竞争、“吃偏饭”,甚至出现“让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领域”的思潮。

按照这种思潮,国企整个儿要退出竞争领域。

这种论点提出的论据是什么?

一是认为国有企业缺乏竞争力,无法同非公有制企业竞争,其结果必然是国有企业在竞争中惨败。既然结果如此,那么不如主动退出。

二是认为国有企业依靠政府的支持,对非公有制企业进行不平等的竞争,因此国有企业应该主动退出。

论据错误,论点必然站不住脚。很多国企在市场竞争中的事例证明这些论据是错误的,而中国建材“央企市营”成功的事实证明,这种国企退出论是完全错误的。

有人认为央企靠“吃偏饭”发展,但事实并不是这样。央企里上百家企业进入市场后,都经历过困难的过程,尤其是军工企业。中国建材集团在10年前,由于负债累累,公司财务的门被封,院子里的汽车也是贴着封条的。如果银行肯贷款,何以被贴封条?事实上,中国建材是一点点偏饭也没吃到。

中国建材和国药集团快速成长取得的成绩也不是靠“吃偏饭”。是因为他们坚定地走了一条市场化的道路。

很多央企业这些年的发展,是因为央企在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中具备了先进性。一方面,央企适应了我国经济发展结构调整的规律,抓住了国际化大企业竞争的机遇,果敢地迈向市场,用市场机制改造自我。另一方面,央企的体制机制也创新了。央企不再是一帮落伍的人,而有一支先进的人才队伍,这是问题的核心。企业的竞争力取决于企业自身的活力,过去国家对央企的支持力度比现在大得多,但如果企业自身没有活力,仅靠外来的支持还是行不通的。央企在中国改革浪潮中充分市场化,用市场的机制改造自己,运用市场的规律做大做强,在市场化过程中完成了再造和重生。

在我国目前的经济中,除电网、基础电信、军工、石油开采、石油进口外,所有领域都是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共存,它们在相互竞争中共同发展。若遵循让“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领域”的原则,则国有企业就应该从这些领域中退出,显然,这是一个无法实现的要求。如医药领域,目前已经形成了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共存的局面,那么,我们能让国有企业退出医药领域吗?显然,这是不可能的。设想一下,如果国有企业退出医药行业,毒胶囊必然泛滥成灾,人们的医疗安全还能得到保障吗?

2003年以来,随着新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建立及实施的一系列改革举措,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呈现出新变化。国有企业由市场竞争中的弱者开始变为已经适应市场竞争的主体。而此时,我们很难再看到国家对国有企业有任何支持性政策,而所出台的改革措施则是如何建立国有企业的激励约束机制,如实行经营业绩考核与年薪制、建立规范的董事会、公开招聘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推进企业实行整体上市等。这些举措使国有企业有效地建立起适应市场竞争的体制与机制。

中国建材与数百家民营企业共同振兴水泥产业的经济发展证明,“国有”与“民营”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注入了生机和活力。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两条腿”的齐步并进收获了更优的经济绩效;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过程中,国有企业往往作为行业的排头兵与领航员,民营企业常常是资源整合的分享者与有序竞争的参与方,两者彼此促进、相得益彰;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过程中,国有企业中流砥柱,民营企业抱团取暖,“国”与“民”共克时艰、共同发展,这是不可改变的方向。

建材行业与医药行业同属于关系国计民生的产品、市场竞争行业。中国建材的改革实践证明,国有企业是能够建立起适应市场竞争的体制与机制的,也正是因为有了这种体制与机制,使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实现了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地发展壮大。中国建材、国药集团可以站出来让人们看看,这是完全市场竞争的国企新现象。谁如果不信,可以到这两个企业走一走,看一看。事实可以让他们信服。国有企业同样也可以成为市场竞争主体,有效率地存在于竞争性领域。既然国有企业在竞争性领域是有效率的,那么它就不应该退出,因为退还是不退则完全取决于竞争的效率,而不是人为的意图。

一个十分浅显的道理在提醒我们,既然国有企业已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为什么非要国有企业退出,这不是明显要公有制退出经济领域么?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那么,无论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还是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都无法让“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领域”。如此发展的结果则是国有企业将只会存在极少数领域。那时,《宪法》中规定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在实践中就变成了“以非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经济共同发展”。

“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国有企业与非公有制企业共建新型企业的潮流不可阻挡,类似“央企市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创新不断涌现,为我国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提供不竭的活力,将使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掀开更加绚丽的一页。

(本报中国建材“央企市营”评论员文章由李锦、王君、吴洁敏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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