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引导经济结构调整的新范例———四论中国建材“央企市营”模式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评论员
央企引导经济结构调整的新范例
中国建材和国药集团都是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被冠以“中央”二字,也意味着中央企业对地方企业的责任。“央企市营”新模式得以为社会所认可所赞扬,与他们在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中所起的重大作用是分不开的。
现在是国家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我国经济从过去的粗放式、重视快速成长,向集约化、重视效益的方向转变,这是我国整个经济转型的核心。
经济的结构调整归根结底需要企业进行结构调整,企业要充当结构调整的主力军。另外要增加集中度,对组织结构进行调整,尤其是原燃材料等行业,例如钢铁、煤炭、电解铝、水泥、汽车等制造工业现在面临大规模的组织结构调整,这是我国在组织结构调整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两会报告中专门讲到,对于汽车、钢铁、造船、水泥等行业,要控制增量,优化存量,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问题提出来了,但是由谁来调整?由谁来把众多散、乱、差的企业组织起来,这是我国整个组织结构调整或者产业结构调整无法回避的问题。
从行业环境看,无论是建材行业,还是医药行业,都存在行业集中度低的问题。全世界的水泥产业集中度,前10家占了70%,而我国水泥行业有几千家企业,“十五”期末前10家的集中度是10%,“十一五”是25%,2011年是26%左右,到“十二五”末按照我国工业规划要到35%。同样,医药行业也是如此,以医药销售为例,美国的医药销售、分销、配送由三家企业覆盖整个美国市场,而中国的医药商有两万多家小药店。
中国建材和国药集团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站出来给出回答:中央企业能够完成这个任务。
中央企业确实具有得天独厚、其他企业无法比拟的优势。具备跨区域经营的优势,科研院所和外贸资源留在央企,构成独特的优势。中国建材和国药集团分别拥有我国最大的行业研究院———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和中国医药研究总院,拥有行业最好的研发和技术。
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中国建材浮出水面了,他们的央企市营模式顺势而生。在联合重组之初,有报纸刊登“中国建材是不是疯了?”然而中建材没有退缩,先后在淮海、江南、东北、西南等区域实现重组,对我国水泥行业进行分类调整,引领地方企业开展转型升级活动。
这种结构调整活动实质上是代表国家利益对市场“实施调控与监督,从而对市场缺乏进行校正和救治”。
这使人想起法国经济现代市场经济调控经验。在法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模式中,既有自由经济的特征,又有强烈的国家干预色彩;既有市场机制的主导作用,又有强烈的计划性;既有私人经济的广泛发展,又有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从1981年至今的经济调整时期,他们以实行“法国式社会主义”为口号,采取了更为激进的国家干预政策,主要体现在大规模推行国有化和改革并加强经济计划上。在法国的经济中,国家干预是主旋律,市场调节或实行经济自由化充其量是校正或调整国家与市场的关系,以便二者更好地发挥调节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
与法国经验不同的是,中国完成这种干预的是中央企业。尽管像中国建材这种调整结构方式在中国还是少数,但已显示出这种中国特色模式已经出现,标志着中央企业在履行着国家干预与结构调整的职能,已经承担起这种特殊的社会责任。
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国有企业属于资源密集型、资本密集型、科技密集型、人才密集型企业,它们的核心任务就是要与世界500强企业开展激烈的竞争,占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创新制高点,还要成为几百个行业中的领军企业,带头“走出去”,拓展更大的发展空间;而民营企业大多属于劳动密集型、就业密集型企业,每年创造就业在1000万人以上,发挥民营企业灵活性强、创新力强的优势,已经在国际竞争中崭露头角。结构调整是让这两类企业分别承担不同的责任,在不同的领域进行转型升级。
在这种结构调整过程中,中国建材、国药集团扮演的是行业整合者的角色,他们利用自身的央企优势,将单打独斗的民营中小企业组织起来,通过整合和优化,实现规范与共赢,带动了企业与行业的价值提升与健康化发展。
本来是需要国家做的事,现在由中央企业完成了,而且是用市场化方式推行这一进程,这是多么令人鼓舞的消息。
中国建材、国药集团调整经济结构促进企业快速发展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是一次生产力的飞越过程,这同时也是生产关系的调整过程。
未来中国经济结构调整中的发展,必须根据中国国情,坚持“两条腿走路”,既要大力发展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还要大力扶植民营企业,“做活、做精、做细”,使“两条腿”都很强壮,使两类企业都能健康成长。这就不存在谁进谁退的问题,而是齐头并进、有进有退的问题。可以相信,中央企业在结构调整中会发挥更大的引领作用,在不久的将来,中国企业将在结构调整中实现集体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