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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8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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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文化企业拟纳入国资范围

财政部要求加大投入力度,多举措扶持文化改革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韩洁徐蕊

财政部要求加大投入力度,多举措扶持文化改革国有文化企业拟纳入国资范围

财政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加大文化投入力度,健全和完善促进文化改革发展的财政政策保障机制,确保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加大财政文化投入加强重点领域经费保障

财政部要求,各级财政要切实加大财政文化投入,保证全年预算执行结果实现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

同时,按照政府性基金管理规定,继续做好文化事业建设费和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征收、上缴、预算分配和使用管理等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应研究采取相关措施,逐步增加彩票公益金用于文化事业的支出。

要优化财政文化支出结构,新增财政文化投入应重点向农村倾斜、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向民族地区倾斜、向困难群体倾斜、向改革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加强重点领域经费保障。其中,重点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和对外文化传播以及文化产业发展。

创新资金管理和投入方式支持社会办文化事业

财政部要求各地创新财政文化资金管理和投入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公共文化服务方面,要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通过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政策措施,鼓励包括民营文化企业在内的社会各类文化机构参与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文化事业,逐步拓宽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渠道。

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方面,要通过项目补贴、贷款贴息、保费补贴以及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等,引导和带动金融资本和其他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产业,搭建文化产业发展投融资平台。鼓励扩大文化消费,有条件的地方要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文化消费提供适当补贴。

此外,要创新财政投入管理方式,建立健全财政投入激励约束和绩效管理机制,把向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作为财政投入的重要依据。

完善各项扶持政策加快文化体制改革

财政部要求,要稳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支持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深化劳动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支持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重要新闻媒体完善管理和运行机制,不断增强其发展的内在动力与活力。推动一般时政类报刊社和重点文艺院团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落实鼓励社会捐赠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公益性文化事业。

同时,支持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继续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在资产和土地使用、处置、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人员分流安置、财政税收等方面给予有力保障,并按照中央规定将扶持政策执行期再延长五年。

此外,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对文化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促进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源有机对接。落实鼓励文化产业研发和高新技术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推进文化和科技相互融合,培育新的文化业态。实施鼓励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出口退税和营业税政策,引导文化企业开拓国际文化市场。

健全新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增强文化整体实力

在进一步巩固和完善非经营性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的同时,财政部提出要建立健全经营性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切实加强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要按照政府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相分离的原则,逐步建立完善以资产关系为纽带的经营性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系。

切实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开展国有文化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等工作。加强兼并重组、重大投资等重大事项管理,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此外,推动国有文化资产优化配置和结构调整,加快国有文化企业合并、重组、股改和上市步伐,努力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发展格局。逐步将国有文化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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