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国资道路昭示大道远行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万斯琴
十年国资道路昭示大道远行
CNS供图
国企改革大事记
●2003年4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挂牌成立。
●2004年,国资委选择宝钢等7家国有独资的中央企业进行董事会试点工作。截至2011年底,共有42户中央企业成为董事会试点企业。
●2005年8月,国资委分别以中国诚通控股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为试点,组建资产经营公司,以推进中央企业重组。
●2006年起,国资委加大中央企业兼并重组力度。到2011年底,央企户数已从2003年的196家减少到117家。
●2007年,国务院确定了中央企业按照企业合并报表净利润8%的综合比例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央企开始上缴“红利”。
●2008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通过,并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2008年,国资委发布《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
●2011年,中央企业“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围绕“做强做优、世界一流”的核心目标,大力实施“一五三”战略。
从2003年起,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改革步入了出资人进一步推动和加强监管的新阶段。从2003年设立国资委,到出台和完善一系列的法规和监管工作,经历不平凡的2008年,再到2010年8月的国资委换帅,蓦然回首,国资委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已经迈进了第10个年头。
国资委成立10年来,在构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作用显著,形成了社会、经济在国家战略利益上的统一,在市场的全球化、技术创新以及对垄断市场的放开管制等方面,已在调整和变革。
国资委作为代表政府对企业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特设机构,在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紧紧围绕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真正实现政企分开、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一系列开创性的工作、斐然的政绩,使得国企整体素质与实力明显提升。
应时而设与世俱行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国有企业,是一个世界性难题。
自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的国有企业改革,到三年脱困、抓大放小,到主导产业的集中化、国有企业上市、地方国企引入战略投资者,再到成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资本市场的全流通改革,一直到今日的国有经济战略布局调整、股份制改造完成产权多元化改革的发展思路,国企改革的方向和路径基本清晰。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相对滞后带来的一些矛盾和问题越来越凸显出来。
一方面,“九龙治水”是当时最为显现的问题,国有资产监管职能分散在多个政府部门,总而言之,国有资产监管缺乏明确的责任主体部门,不能真正落实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的管理监管。另一方面,一面是出资人和一面是监管人的身份职能的分角不清晰,制约了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因监督体制问题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时有发生,且还在不断加剧。在改制中出现了改制形式单一,片面的要求国有经济从一切竞争性领域退出,在国有资产产权转让中出现低价贱卖、隐匿转移甚至侵占私吞国有资产的现象,引起了社会各界不同层面的反响。
归根究底,关键在于国有资产出资人没有到位。
由此,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十六届二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性质、职能配置、监管范围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根据十六大和十六届二中全会精神,2003年3月10日,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会议决定设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4月5日,国务院审议通过了国资委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4月6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自此,拉开了国资监管新序幕。
新设立的国务院国资委集合了原中央企业工委、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等部委对国有企业的管理职能。在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国务院代表国家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确立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来,中国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发生深刻变化。从国家层面看,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使国有企业彻底摆脱政府附属物的角色。从出资人层面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得以落实。从企业层面看,自我决策、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经营主体已经形成,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整体实力和素质不断提升。
领航商海价值体现
如今,国资委不仅为国有企业改革建造有利的法制环境,而且减少国有资产流失,也初步完成了社会公众对其履行职责的普遍期待。
中央企业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自身不断得到发展的同时,通过上缴税金、国有资本收益和国有股转持社保基金等方式,为国家贡献了巨大财富。2005年到2010年年底,中央企业上缴税金从5780亿元增加到1.68万亿元,年均增长达20%,“十一五”时期累计向国家上缴税金5.15万亿元。
事实上,各级国资委自2003年组建以来,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努力提高国有资产监管的有效性,初步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之路。
国资委对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得到规范,在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方面取得新进展,积极推动股权分置改革,股份制改造取得瞩目成绩,继续深化推进主辅分离工作,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
今年是建立国资委的第10个年头。在过去的9年中,国资委的职能价值充分体现在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四个层面。
在政治层面,起着稳定作用。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国资委的现实价值已凸显,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国资监管体制,初步完成了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增强了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造就了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
近年来,在中国,遭受媒体和学界指责最多的,非中央企业莫属。但是,由国资委监管的这些大型企业的存在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稳定和遏制通货膨胀,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和金融安全是不争的事实,这在全球经济动荡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
在经济层面,起着带动作用。国资委已经成功地构建了对于国有企业经营运作起导向性作用的体系,引导了国有企业规模与经营水平的不断提升,增强了国有企业的市场化发展意识和企业化意识,国资委对于央企治理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探索。
技术创造大发展,更为经济带来大丰收。在国资委的带领下,以中央企业为代表的国有企业已初步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转化。世界上时速最快的动车组、首个特高压示范工程、首个煤直接液化示范工程等等都是由中央企业研制建设的。青藏铁路、三峡工程、载人航天、“嫦娥工程”、3G技术等成为我国自主创新的典范。
在社会层面,起着促进作用。作为专业分工负责监管国有资产运作的监管机构,国资委开展工作根据科学管理的要求,制定各项法规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监管条例、执行标准、政策指南等等,通过检查监督和违规处罚,保证法规制度的有效约束和达到预期的社会效果。
国资委推动中央企业进一步深化社会责任意识,完善社会信息披露和沟通机制,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切实实现中央企业与经济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努力成为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目前已有近80家中央企业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
知行合一上下求索
国资委和中央企业与国计民生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过去9年里,从非典疫情、汶川特大地震等灾害,到第28届北京奥运会,到全球金融危机,到第41届世博会,再到利比亚事件,面对一次次的灾害和考验,中央企业在国资委的指挥和带领下,完成了一系列的重大任务。
“十一五”时期,国资委和中央企业面对国际国内复杂多变的形势,不断深化改革,调整结构,强化管理,成功应对重大挑战,资源配置能力明显提高,经济效益和整体实力大幅提升。(下转特刊第十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