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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8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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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去山寨化迫近“讨伐”企业几乎每月都在增加,背负“抄袭”恶名的腾讯面临向上的惊险一跃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实习记者郭奎涛

腾讯去山寨化迫近“讨伐”企业几乎每月都在增加,背负“抄袭”恶名的腾讯面临向上的惊险一跃

CNS供图

UC浏览器、即时通讯厂商IMO、

《捕鱼达人》开发者、奇虎360和网易,进入2012年,声讨腾讯抄袭行为的企业名单还在以平均每月一家的速度在增加。

据悉,为了躲避腾讯的压力,部分开发商例如网游,不得不将初期产品放到韩国、日本等国际市场,希望通过海外扩张建立起自己的优势,然后再转战国内市场。

显然,在“3Q大战”第一季以及众多公司对腾讯抄袭的指责浪潮之后,腾讯经过反思做出的开放平台战略调整的效果不是太好。2011年6月,腾讯召开“开放大会”,承诺以后不会什么都做,更多地将以开放的态度和开放的平台与开发者合作共赢。

奇虎360董事长周鸿祎认为,腾讯依靠市场垄断地位采取“抄袭加捆绑”的野蛮模式对行业危害至深。腾讯董事长马化腾则表示,类似的产品很多公司都在做,不能因为只有腾讯做得比较好就说腾讯抄袭,况且腾讯确实在产品上做出了一定的创新。

利益之争?

“人人都是腾讯的产品经理。”日前,网易正式向苹果公司在线应用商店提起诉讼,指责“腾讯新闻”应用抄袭网易的“网易新闻”客户端,并且列出了其它6款遭到被腾讯“抄袭”过的应用。

继网易指责腾讯抄袭其新闻客户端后,双方各自的邮箱登录首页上开始燃起狼烟。网易画得惟妙惟肖:

“与其山寨百分之一的灵感,不如复制百分之百的汗水”;腾讯巧用名人名言:“你说我是错的,那你最好证明你是对的。

这是今年以来继UC浏览器、即时通讯厂商IMO、《捕鱼达人》开发者和奇虎360之后,第5家声讨腾讯抄袭的公司。

今年2月,UC浏览器公开指责QQ手机浏览器存抄袭,并起诉腾讯不正当竞争。3月,即时通讯厂商IMO指责腾讯QQ企业版抄袭,要求腾讯向IMO和互联网创新者道歉。4月,

《捕鱼达人》开发者曝光腾讯投资的2个团队抄袭其产品。

最引人注目的仍是“3Q大战”。4月18日,“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正式在广东高院开庭审理。分析认为,名义上是反垄断,实际还是奇虎360反对腾讯QQ电脑管家对360安全产品的抄袭行为,腾讯的垄断地位则起到了将抄袭效果最大化的作用。

早在4月初,两家公司相继对外公布了起诉对方的声明:360起诉腾讯垄断和抄袭,要求赔偿1.5亿元;腾讯则起诉360不正当竞争,要求赔偿1.25亿元。

“无论是前几天网易谴责腾讯,还是很多游戏公司在微博上发消息,中国互联网除了腾讯之外,所有公司的产品,基本上腾讯都抄了。”周鸿祎表示。

有网友列出了一项腾讯涉及抄袭的产品名单,包括QQ、朋友网、《三国杀》、财付通等共计近50种产品,几乎涵盖腾讯的软件、网页、游戏等所有产品类型,“抄袭”对象中新浪、搜狐、盛大、淘宝等互联网巨头赫然在列。

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认为,互联网上越来越多的知识产权纠纷乃至诉讼背后,其实是商业利益的角逐和市场份额的争夺,如果确属有关知识产权的纠纷,企业首先应当明确主张是什么权利,进而在事实的基础上、法律的框架中处理纠纷,同时不能损害用户的权益。

“纠纷频发反映出国内互联网企业的确缺乏‘创新力’,行业龙头理应借创新带动整个产业的发展。但现实情况是,一些企业一直热衷于维护封闭的在线服务平台,对新出现的网络服务采取抄袭、借鉴的手法。”复旦大学副教授朱春阳认为,在市场发展初期,模仿有一定必要性,但由于缺乏持续地创新,长此以往终将被取代,创新力不足是对互联网行业最大的打击。

微创新的诘难

针对网易的质疑,腾讯通过声明表示,作为苹果商店最早推出客户端的新闻门户之一,腾讯新闻客户端刚刚将新闻客户端从1.2版升级到2.0版,在产品功能、交互设计和内容框架上都进行了“大量的创新”。

这个案例一定程度上印证了马化腾面对各方指责而做出的淡定回应———“模仿是最稳妥的创新”。马化腾曾不止一次地公开表示,模仿是创新的前奏,也是最稳妥的创新,腾讯走的是“微创新”。

“腾讯做很多产品时,其实市场已经有5、6家了,腾讯只是5、6家之一。难道几大门户都做了,腾讯就不能做?”2010年11月,面对“3Q大战”期间各方对腾讯模仿行为的指责声,马化腾说,是不是抄袭应该看有没有侵犯知识产权,如果腾讯有早让人给告了。

其实,腾讯一直身陷各种侵权诉讼。最早可以追溯到2006年,《泡泡堂》开发者韩国NEXON公司状告腾讯《QQ堂》抄袭,索赔60万元。最新的一起则属日前的“3Q大战”第二季,奇虎360提出了1.5亿元的赔偿金额。

马化腾后来还再次回应“抄袭”质疑,声称腾讯最重要的创新就是对商业模式进行整合,比如将PC上的QQ功能推广到手机设备上,将QQ秀形象、休闲游戏与IM服务相结合等,还有创造了美国都没有的增值服务模式。

历经“3Q大战”和各方围攻之后,腾讯还是做出了一定战略调整。2011年6月,腾讯召开“开放大会”,马化腾先承诺不会什么业务都做,转而通过提供开放的平台与开发者合作互利,一起分享200亿市场空间,再造一个腾讯。

“对开放平台中同质化的应用和创新的应用,我们一定会选择创新。”马化腾说。

另一方面,不同于以往的直接复制,腾讯还在部分领域进行投资,包括高朋网、好乐买、艺龙、华艺兄弟和创新工厂等等,游戏谷还在腾讯的增持和控股下正在筹备上市,这些也可以看成是腾讯开放步骤之一。

至于为什么仍然类似腾讯新闻客户端的“山寨”产品,马化腾在2011年10月的一次公开回复可以借鉴。他说,这是中国互联网公司必经的阶段,不过不可持续。

小米科技CEO雷军认为,伟大的产品是永远不会抄袭别人,如果别人说你抄袭只能说明你做得不够好。这个观点得到了君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石子的赞同,他告诉记者,能够被抄袭的充其量只是亮点,只能在短时间里吸引商家或者用户的注意力,并且不可持续,创新过才是投资者更加看重的地方。

腾讯进化

“作为中国互联网行业巨头,腾讯不应仅仅满足于简单的模仿和微创新,理应承担更多的中国互联网品牌国际形象的重要责任,并且通过自主创新引领中国互联网行业走向普遍创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互联网分析人士说。

在腾讯看来,整个中国的互联网产业都是复制过来的。对于外界不断出现的对腾讯山寨的指责,腾讯显得很是“委屈”。

目前,仅腾讯研究院就拥有4000件以上国内外专利申请,专利资产积累超过国内其他互联网企业之总和,比肩Google、Yahoo等全球互联网巨头。

实际上,早在2006年5月,“腾讯创新中心”就正式成立,标志着腾讯已经建立了一整套能够自我更新、自我发展的创新机制,这在当今中国的互联网企业中也属少见的。

不过对于腾讯而言,创新并不是研究一个尖端技术,创新还包括商业模式的创新、一种服务形态的创新,任何人都可以在平常的生活中去体验这种创新的文化和创新的氛围。

腾讯拥有中国最大的用户群体,所以“创新创造价值”在腾讯看来最主要的是实现用户价值,只有你的创新能让更多用户用,享受你的服务,才能真正创造公司所追求的商业价值。

腾讯研究院院长郑全战表示,讲到创新时,不能只想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更重要的是商业模式的创新、用户体验的创新,这些都是我们在创新时要有的视野。

“腾讯的发展历史,目前看大概有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学习型创新阶段,时间是从腾讯成立到2004年;第二阶段是整合创新阶段,时间从2004年到2006年;第三个阶段是战略创新阶段。这个阶段,我们的目标是为全中国的用户提供在线的生活。”郑全战表示。

马化腾也表示,真正的颠覆来自大家不注意的地方。因为要试图改变、要颠覆的一定不是现在大家所看到的同一个产业,这个产业已经有重兵把手,很难完全从同一个路径上挑战,甚至也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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