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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8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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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6月1日全国推行

来源:中国企业报  

阶梯电价6月1日全国推行

新闻事实:

2012年6月1日起,我国将实行阶梯电价。

“阶梯电价”引全名为“阶梯式累进电价”,是指把户均用电量设置为若干个阶梯,第一阶梯为基数电电力设施量,此阶梯内电量较少,每千瓦时电价也较低;第二阶梯电量较高,电价也较高一些;第三阶梯电量更多,电价也更高。随着户均消费电量的增长,每千瓦时电价逐级递增。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阶梯电价要确保80%的居民用电不涨价,也就是要求第一档“基本用电需求”的覆盖面要达到八成以上,第二档“正常合理用电”和第三档“较高生活质量用电”的价格将依次提高。目前,陕西、山东、山西、湖北、天津、江苏等地已发布听证方案。其中陕西的首档电量最低,为每月120度;江苏首档电量最高,为每月204度。

热评:

厦门大学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一档怎么确定是问题核心,第一档确定出来,第二三档就没有问题。从现实意义当中的话第一档争议是最大的,因为第一档保证80%的人。这个为什么听证,听证就是一个过程,大家得充分的沟通,充分的理解。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孙自铎:全年计算、半年计算、月度计算还是以季度计算,肯定是不一样,由于季度的不一样,气候的不一样,用电量不一样,怎么算涉及技术问题,怎么样设计,起码半年一算,这样夏季冬季就能平衡了。

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白永秀:陕西省两套方案中首档电量的基数120度、150度均太低,基数定得太低的话,就是“变相涨价”。

财经评论员马光远:电力体制的改革核心是电价,但不全是电价,电价的背后是怎么样树立一个机制的问题,所以它不是电力改革的全部,但首先是电价逐步到位,同时机制要理顺,这样改革才算完全。

中国经济网评论员杨晨:虽然电价本身是一个企业性的行为,但在制定价格的时候确实要适度考虑低收入人群的承受能力,我个人感觉我们不仅仅在电价本身,还包括其他民生用品方面,政府应该出台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进行具体补贴的政策,让一些低收入人群有资格去申请,去做一些这方面的补贴。

陕西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吴刚:各省的阶梯电价方案应多些实施细则,而且方案的实施一定要经过市场实验期,以便随时发现问题,作出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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