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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版            北京车展特刊 解码 标准·法规
 

2012年4月24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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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气囊只被厂商作卖点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陈青松

安全气囊只被厂商作卖点

一旦发生碰撞等意外事故,安全气囊便成为降低驾乘人员安全威胁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记者发现,除了安全气囊标准缺失外,我国目前还存在规范安全气囊的宣传和正确看待安全气囊作用的问题。

首先,业内存在着汽车厂商和销售商片面宣传、夸大安全气囊的作用,在宣传中刻意突出“安全气囊”,将之作为一个突出卖点,让消费者觉得加装气囊和提高安全性能紧密相连,造成消费者过分信任、依赖气囊的保护作用,从而心甘情愿为价格不菲的气囊买单。

有消费者反映,买车时销售商一再强调安装了安全气囊如何能最大限度地确保安全。而一旦出事,则多方推诿,与之前不遗余力的宣传介绍形成鲜明对比,前后态度判若两人。

邱宝昌律师认为,其实气囊在刚刚进入中国后就被误导了,在气囊的英文名称中并没有“安全”这个字眼。“为了吸引眼球,我们把它翻译成‘安全气囊’,认为它就安全了,其实这是一种误导”。

据称,我国目前并无规定汽车必须加装气囊,但越来越多的中档轿车甚至经济型轿车都把气囊当做卖点和利润增长点,大加宣传并拔高气囊的作用,误导消费者。

此外,国内相当多的消费者对汽车安全气囊的作用也存在误读,尤其是在厂商的以气囊为卖点的夸大宣传、误导下,认为“安全气囊”作用巨大的不在少数。有些消费者甚至过分依赖气囊的保护,认为只要发生事故气囊就应当弹出来。

实际上,作为车身被动安全性的辅助配置,安全气囊在汽车碰撞事故中虽然对车内乘员具有积极的保护作用,但乘员也必须系上安全带。安全带在事故中对乘客的保护作用远比安全气囊有效,安全气囊只能在安全带的基础上提供辅助性保护。

因为从气囊工作原理来看,它起爆时的冲击力不亚于一次轻微的交通事故。如果不佩戴安全带,或者使用不当,有时气囊引爆时造成的伤害甚至有可能大于事故本身。此时气囊反而起负面作用。

多年从事汽车被动安全性研究工作,主持开发过实车碰撞试验系统的工程师朱西产就曾发表过观点:“三点式安全带+安全气囊”的防护效果最好,其有效保护率达60%;仅使用安全带时有效保护率为43%—49%;而仅使用气囊时,有效保护率急降到18%。

这个统计数据能消除消费者两个认识误区:一是安全气囊并非万能;二是佩带安全带十分重要。

朱西产指出,从救命的角度讲,两三百元成本安全带所起的作用,要远远大于两三千元成本的安全气囊。

王范武认为,要彻底解决消费者对气囊的认识问题,首先监管部门应该明确规范汽车生产商和销售商的宣传行为,不得对气囊的作用作引人误解的宣传;其次要强制性规定生产商在随车产品说明书中从技术层面上全面、客观描述气囊的作用,打开的条件,使消费者明白在何种情况下它才可能起到被动安全保护作用;三是要增加对产品缺陷的警示说明,强调使用气囊必须配合系好安全带,安全谨慎驾驶才是最好的安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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