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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24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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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赌十个有八个不成功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陈青松

对赌十个有八个不成功

近几年来,业界不断有对赌失败、企业不得不将股权拱手相让或以相当大的金钱代价回赎,教训极为惨痛。

清科创始人倪正东曾表示,行业的对赌案例中,10个中有8个都完不成目标。

国内一家PE行业的人士指出,对赌的初衷是激励管理层,但最终很多创业者无法实现预期业绩。上海永乐家用电器有限公司则是失败的典型例子。

永乐电器成立于1996年。在PE投资前,永乐电器年销售额已近百亿元,是一家比较成熟的企业。然而对赌协议签订后,永乐未能完成目标,控制权旁落,被国美电器收购。

记者调查发现,除永乐电器外,还有数起“对赌”失败的案子,如中华英才网与全球在线人力资源巨头Monster签订对赌协议,在3年完成IPO的对赌承诺无法兑现后,中华英才网被Monster收购,成为其全资子公司。此外,还有碧桂园、深南电等知名公司都曾不幸栽倒在“对赌”桌前。

“我们公司当初与外资合作时,也设定了对赌协议条款,核心内容是只要企业不发生亏损,大股东就不丧失控股权。但是一旦不能在确定的时间海外上市,或者出现经营亏损,大股东就会丧失控股权。当然,如果大股东不愿意调整股权,可以按约定收购投资者股份。”国内一家著名食品企业的高管郭先生(化名)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郭先生告诉记者,业界称“对赌协议”像“资本过山车”,事实的确如此,签订“对赌协议”的那一刻起,企业只能不顾一切奋力前行。

“‘对赌协议’其实是把双刃剑,可能让企业迅速腾飞,也可能将企业引向非理性扩张,最终失去控制权甚至情况更为恶劣。”郭先生对《中国企业报》记者说,“企业借力外资后,千万不能思想膨胀,盲目乐观,一定要理性对待,从加强产品质量和内部治理入手,脚踏实地,从而实现健康快速发展。”

在仔细研究多款对赌协议后,专家发现对赌的投资方几乎都是具有外资背景的大型金融投资机构,这些机构资金实力雄厚,熟悉金融游戏规则,具有丰富的国际资本经验。然而,融资方大多为中小民营企业,虽然作为企业家本身大都眼光独到、视野开阔,所处行业也大都是高成长性行业,但自身缺少对国际金融体制和外资的全面认识,在与外资打交道的过程中明显处于弱势。此外,有的企业在对赌期间,为达到约定的业绩指标,不顾一切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内部治理,结果导致对赌失败。

专家建议称,企业在与投资机构签订此类“对赌协议”时,一定要推敲其中的风险规避条款。实践证明,外资往往以大笔资金作诱饵,然后在协议中通过优先权、补偿权、较高的利润指标、较大的赔偿金额等转移自己的投资风险。企业管理层因此一定要认清形势,要考虑风险是否在自己承受范围之内。对于侵犯到企业及其他股东利益的不合理条款,要坚决予以抵制,切不可饮鸩止渴。

另据记者了解,即使是先前对赌成功的企业,在国际投资机构全身而退后,企业至今还深受投资机构一切追求业绩的对赌心理影响,导致出现管控不严、不讲诚信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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