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09版:金融·投资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09版            金融·投资
 

2012年4月24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蒙牛战“三英”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陈青松

蒙牛战“三英”

近年来,“对赌协议”的魅影频现于国内诸多重要收购案例中,最著名的是摩根士丹利、鼎晖、英联投资与蒙牛的“对赌协议”。

在蒙牛借力国际资本上市的刺激下,一大批中国二线乳品企业纷纷欲复制蒙牛神话。而事实上,自摩根士丹利、英联等风投从蒙牛身上掘到乳业第一桶金后,高速成长的中国乳品企业就一直是各大国际投资机构关注的焦点。

据记者了解,所谓对赌协议,也称“估值调整机制”,是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融资协议时,对于未来不确定情况进行的一种约定,如对公司未来财务业绩、具体上市时间等。如果企业未来达到约定目标,则融资方享有一定权利,投资方提供现金、股权等奖励,用以补偿企业价值被低估的损失;否则,投资方享有一定的权利,用以补偿高估企业价值的损失。此时,融资方需向投资方转让股份或现金本息,甚至是控制权。

在西方成熟资本市场,“对赌协议”为国际投行和投资机构广泛应用,几乎是每一宗投资必不可少的技术环节,投资方通常通过这种手段控制投资风险。

资料显示,2001年底摩根士丹利等机构与蒙牛接触时,蒙牛成立尚不足3年,是一个比较典型的创业型企业。2003年,摩根士丹利等投资者与蒙牛管理层签署了基于业绩增长的对赌协议。双方约定,从2003年—2006年,如果蒙牛业绩的复合增长率低于50%,以牛根生为首的蒙牛管理层要向外资方赔偿7800万股蒙牛股票,或以等值现金代价支付;反之,外方将对等蒙牛股票赠予以牛根生为首的蒙牛管理团队。

2004年6月,蒙牛业绩增长达到预期目标。各方皆大欢喜,都成为最后赢家。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