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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1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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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金融国资委,将为金融民企带来什么命运?———六十二评发展实体经济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李锦

组建金融国资委,将为金融民企带来什么命运?———六十二评发展实体经济

争论了多年的组建“金融国资委”一事,有了新进展。在两会记者会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组建“金融国资委”一事,国务院有关部门还在进一步调查研究过程中。

这对金融界与实业界都是重大新闻。

这是官方第一次公开对“金融国资委”表态,而且出自财政部部长之口,不管研究的情况怎么样,提出问题就意义重大。如果“金融国资委”一旦成形,将集出资人身份和“三会”人事权一身,其能量显然将远在“实业”国资委之上。这种政商体制对市场和企业的影响极其巨大。对“民间金融”企业是福是祸,令人不得不深思。

建立金融国资委目的是什么?

为什么要组建金融国资委?不仅任务要明确,目的也要明确。按照目前国资委的定位,实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新组建的金融国资委,超不出这种模式,然而这不是目的。“金融国资委”机构拟由国务院直属,中央汇金公司将脱离中投公司归属该机构。同时,财政部金融司也将被归并进来。这样,以前由中央汇金公司、财政部金融司以及银监会和央行等机构对于金融企业的管理权限,将集中起来统一归并到“金融国资委”。

从一定意义上说,庞大的金融国有资产一直处于多头管理状态:汇金、财政部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行使股东权利;央行作为牵头单位,承担部分监管职责;银监会主要负责业务监管。分头监管弊病明显,没有一方能搞清楚全部情况,也没有一方愿意为所有问题承担责任。

由此,伴随着金融国资委的成立,让金融市场风险能够被有效管控,这是金融国资委组建的最大市场益处所在。

显然,如果金融国资委组建成功,则意味着金融国资的管理走向规范化,能够形成有效的收益清算与问责管理机制。建立金融国资委最大的任务就是实现国资的保值增值。如此一来,维持资金溢价就成为头等重要之事,利率市场化也许就会搁浅。

一个是监管机构的统一化,对金融国资保值增值,一个是推进利率市场化,实行金融改革,两个目的,泾渭分明,犹如鱼和熊掌不能兼顾,似已成为一个绕不过去的难题。

形成新的金融垄断帝国

从长远来看,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应当是金融业发展的主流,而不是国有资本。这是金融资本改革的趋势。然而金融国资委,在乎的是金融国有资产,对民间资本自然是无暇他顾了。不可想象,一个以自己企业保值增值为任务的金融国资委会让利给民间资本。

目前,金融国资保值增值水平已经很高了。截至2011年12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为111.5万亿元,同比增长18.3%。净利润也从2005年的1850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万多亿元,增长4.6倍多。稳定的利差、由银行安享的资金溢价是银行利润的主要来源。

金融国资保值增值的重要原因,显然是提高进入门槛维持垄断溢价。如小微企业的资金奇缺、小微金融机构的被排斥,还有前一阶段的吴英案和温州高利贷危机都是这种背景的产物。

以后的中国金融业,对金融国资保值增值目的很明确。如给国有银行什么利好政策,而对没有国有股的银行比如说民生银行等不会再给政策支持,就是自然不过的事了。曾经富得不好意思的民生银行行长也许会“穷”得没处讲话了。

假如设立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委员会,自身的好处自不必说,而其对别人的灾难性不必讳言:一是层层设机构,形成新的金融垄断帝国,新的利益集体。二是集“管人、管事、管资产”三权于一身,无法进行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可能为腐败行为提供便利。三是与“一行三会”职能重叠,这不仅会影响金融机构的效率,而且还会破坏整个金融体系的正常运作。四是非国有金融企业,尤其是民间资本可能会受歧视,民间资本起不来,整个国家金融后备不足。上世纪末,曾设立了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实践证明是不成功的,只得取消。其中原因,不能不深思。

至于监管,不是非成立金融国资委不可。银监会、证监会等监管组织可以负责本业监管,统一监管可以用主导者的联席会议机制。出资人与监管者的身份截然不同,出资人着眼于企业的效率与效益,而监管者主要是维持市场秩序,岂可混为一谈。新的金融国资委让获利者进行监管,实是让裁判员下场踢球,非国有金融企业,尤其是民间资本包括金融中小企业岂能不输?

上市股改10年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盈利水平,远低于股份制银行,比同期兴业银行、民生银行等6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平均利润增速低了将近15个百分点。利润80%来自政策性存贷差和手续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被股民戏称为“靠天吃饭”和“靠政策吃饭”。

正如温家宝总理前几天所言,企业融资成本高企,在于“少数几大家银行处于垄断地位,只能到它那儿贷款才贷得来,别的地方很困难。我们现在解决民营资本进入金融,根本来讲,还是要打破垄断。”但是,新成立的金融国资委会打破这种垄断吗?

民间金融阳光化将是幻想

“金融国资委”的成立是否会增加金融行业反垄断的难度?回答是肯定的。从广义上讲,金融国有资产应包含以国有的名义控制和使用的资产。虽然工、农、中、建四大银行的主要资产是储户资产,但我们还是将其视为国有企业。金融国资委所覆盖的应是这类由国有金融机构控制和使用的资产。成立金融国资委,如果政府的反垄断机构不去对政策上的倾斜进行纠正,那么金融国有企业都将是垄断的。

相信到时候,金融国资委的官员就处处为金融央企辩护,成为辩护圣斗士。

显然,金融国资委管的是金融国企,自然不会管金融民企,国家自然不会成立什么金融民资委。这样一来,金融民企疾苦谁来管呢?

温州的金融综合改革终于得到试验权。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就成了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主要渠道。这似乎是瞎子磨刀看见了亮。然而金融国资委一统江湖,使本来刚刚燃烧的改革之火又可能被熄灭,民间金融连夹缝生存的可能性都将不复存在。可能连小得不能再小的村镇银行也将由大型金融机构控股。民间金融阳光化便只能成为幻想,曾有的亮光都只是一场海市蜃楼般的幻影。

至于目前国资委所管理的金融国有资产,也会变成“庶出”。目前有数十家央企共投资了上百家金融资产。部分央企有自己的财务公司,另外还以参股控股的方式进入证券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基金、期货、租赁、投资、资产管理、担保典当、汽车金融以及小额贷款等领域。以中石油为例,其下设中油财务、昆仑银行、昆仑信托、昆仑金融租赁、中意人寿、中意财险等机构,几乎拥有全部的金融牌照。按照国资法的规定,今后央企投资所形成的金融国有资产不会划转到金融国资委的管理之下。到时候,他们也会对这种金融国企垄断意见纷纷。

中国经济改革的目标经常遇到的是“两大核心矛盾”:其一,如何加强监管强化国有资本的增值能力同时,又能使经济改革仍能保持活力;其二,如何避免“以国有利益神圣不可侵犯的名义实行特权制定规则”,从而导致对其它市场主体构成“制度性侵害”。新成立的金融国资委能化解这种矛盾吗?

金融国资委即将成立,是一条影响企业命运的信息,因为银行庞大的利差是来自于实体企业,倘若国有银行利益得到政策保护,垄断不是远去,而是加剧,实体经济的日子还能轻松得了?

更令人担忧的是,民间资本与社会资本的命运将会进入更加严酷的寒冬,这是非常可能出现的状况。

(作者系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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